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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养地 台金管会开铡 罚360万元罚锾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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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04日讯】(据台视新闻报导)近来政府打房毫不手软,继财政部积极研议“奢侈税”,金管会今(3)日也针对养地的保险业者开铡!金管会表示,幸福人寿持有3笔地号土地,未依规定在2年内即时利用并有收益等,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共计核处新台币 360万元罚锾,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保险局副局长曾玉琼表示,幸福人寿这次涉及违规的土地,包括208年取得的台中市乌日区光日段154、新北市淡水区水仙段207,以及2007年取得的台北市信义区信义段5小段39-7等3笔地号土地。

其中,除淡水地号土地外,其余在取得 2年内未有即时利用,都曾向金管会申请专案报核,并获准限期处理。

曾玉琼进一步指出,信义段土地约有 170坪,原出租作停车场使用,后因捷运兴建停租,由于在限期内未做任何处理,金管会决议处180万元罚锾,并要求幸福人寿应在2个月内提出处分计划,必须自裁处日起半年内取得建照完成开发,不然就得出售。

曾玉琼表示,乌日段面积约 1万多坪,于限期内曾申请建照,但尚未取得;淡水部分则有3,000多坪。

这部分各处90万元罚锾,并要求幸福人寿应在 1年内取得建照并进行开发,或处分土地。

金管会呼吁,保险业办理资金运用,应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定,并应加强法令遵循及内部控管,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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