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所谓的“被转化”,就是学员声称放弃修炼,表示不再学习法轮功。这对于想真心修的学员来说,是非常难办到的。因为修的就是“真、善、忍”,那是不能说谎话的。那么为什么有不少学员此时“被转化”了呢?
得先说劳教所是如何“转化”的?到了劳教所,不愿意放弃修炼,就是恐吓、精神和肉体折磨,在这种和外界封闭的环境下,强迫不断的看歪曲事实、污蔑大法的录像、书籍和资料;向学员灌输曲解、歪解大法理论的“感悟和高层次的大法”;还动用原来已经“被转化”了的学员来做工作。
一般说来,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学员迫于压力,妥协了,虽然不合乎修炼的要求,是一种耻辱,民众却可以理解。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认为大法好的。
另外一种的“被转化”就非常的不正常了。
大家先看点资料。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
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体验。
斯德哥尔摩症状,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第一: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第二: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会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第三: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第四: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第一: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第二:害怕:笼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第三: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忍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第四:说明: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也就是说,其实在这个时候,患者们已经失去了自由意志,被犯罪者的意志控制。
最先这种所谓“被转化”了的学员,其实原本就是当地政府官员所认为的“有地位”、“有能力”、“有影响”的学员。他们被关在中共的监狱或者劳教所,其实就是集中营,而中共就是按这个策略进行的。
第一, 中共官员(绑匪-加害者)真正让这些学员感到了威胁他们的存活。监狱和劳教所折磨学员家常便饭,当场打死学员的事情,屡屡发生,很多学员还亲眼见到。使学员感到加害者是无法战胜,生活在恐惧当中。(恐惧、害怕)
第二, 在这个过程中,中共官员总是伪善的面孔,假装关心,送水、送饭,甚至拉家常,不断的诉说这是自己的工作,很为难,不然会丢了饭碗……这个很关键,让学员开始同情这些加害者,认为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其实都是为了学员好。(同情)
第三, 不断的向学员灌输所谓的“转化”理论,曲解、歪解李老师的著作;在没有“被转化”前不让和没有“被转化”的学员接触和交流,家属、亲朋也被隔离。也得不到外界的资讯。
第四,学员们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等他们所谓的“被转化”了,就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后,就对他们相对宽松了。这些学员已经失去了自由意志,他们把劳教所、监狱的“转化”理论,也就是中共的“歪理”,作为了自己的思想。他们反过来帮助劳教所、监狱等来迫害其他学员,“转化”其他学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把这些学员迫害成精神病症患者,是中共有意迫害的。哪管学员的精神的扭曲,人格的分裂!
其实中共的法制学习班,也是集中营,是“中共特色”的临时监狱,和劳教所、监狱本质相同。那些“被转化”的学员被监狱、劳教所释放后,被当地的政府邀请或者自己主动到学习班帮助中共“转化”学员。
他们自己被迫害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后,失去了自由意志,本身就是中共迫害宗教信仰、人权的受害者;现在却来帮助迫害其他学员。这正是此病症的特点。
前边提到的吕宝海、吕金海等一批学员首先成了受害者。他们在听了这些昔日的“辅导站长”、“辅导员”、“知名学员”的演讲和劝说后,没有几天就“转化”了,也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其他的学员,看形势不对头,也就妥协了,这也就是这个学习班“效果好”的原因。
有一个“知名学员”,杨风清也曾经上访失去过自由,也很坚定。此时因为和某官员有点关系,没有关在学习班。起初,吓得就不敢接触这些“被转化”的学员,但是毕竟是昔日的好朋友,就接触了几回,没有多久也“被转化”了。
一个当时还有一定自由,没有在学习班的学员也可以“被转化”,看上去很玄乎。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因为现在的大陆就如同中共的监狱。杨风清于是“好心”的“转化”了自己的母亲和兄弟。
正是:
毒
东方古国做牢房
十亿黎民变马羊
可笑豺狼无好计
天明就要下锅汤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