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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研提合理国营绩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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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4日电)行政院副秘书长黄敏恭今天说,立院删减国营绩效奖金的决议能否翻案,非行政院能左右,但政院将尽快提出合理制度。

黄敏恭说,行政院长陈(冲)已经责成财政、经济等相关部会通盘检讨,希望在2月底前提出合理健全的绩效奖金制度,能够合适个别差异。

黄敏恭说,陈(冲)提及,国营事业有不同的型态、不同种类和业务性质,有些事业在市场上需跟同业竞争,不能用一视同仁、齐头式来处理。

立法院朝野协商决议通过自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但不得超过1.2个月;且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绩效奖金自100年度起适用。

立法院院会之后另决议,要求行政院订“公营事业机构及财团法人经营绩效奖金核算办法”,3个月内送立法院备查。

国公营事业所属工会下午赴行政院抗议,要求依原核定的绩效奖金发放,由黄敏恭代表接见,双方晤谈1个多小时。

黄敏恭会后表示,朝野协商的决议能否翻案,不是行政院能左右,最终还是要看朝野立委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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