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11月07日讯】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全民健康保险法部分条文,未来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湾居住期间生宝宝,新生儿出生后不必等6个月,可直接纳入全民健保。
现行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湾生孩子,孩子要等6个月才能加保全民健保,恐影响宝宝健康。
为使在台湾出生并领有居留证明文件的外籍新生婴儿,与在台湾地区出生的我国籍新生婴儿的纳保时间一致,均能自出生之日起参加全民健康保险。
立法院上午三读修正通过全民健康保险法,除领有居留证明文件并在台居留满6个月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外,增订第9条第3款,将领有居留证明文件,并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的保险对象。
卫福部次长蔡森田日前受访时表示,未来只要外籍父母在台有合法居留身份,所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能依附父母纳入健保,外籍白领、蓝领都适用。
对于外界担心中国大陆人士恐来台依亲生子,享用健保,卫福部社会保险司科长黄泰平日前受访时说,中国大陆人士来台工作并不会拿到居留证,而是入出境许可证,本来就无法加入健保,自然也无法专程来台生宝宝。(转自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