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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买家应读懂购房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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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穆新澳洲堪培拉编译报导)堪培拉近几年公寓房销售量大幅增加,但部分买家表示,楼花建成后与卖家原先的承诺差别较大。

据堪培拉时报报导,首都行政区(ACT)议会问询期间,有案例反映某公寓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上标注的面积相差较大,调查后发现合同有某项买家“易忽视”的条款,允许面积最多可“缩水”5%。后经ACT建筑行业协会(Master Builders Association)证实,建筑合约通常规定,由于施工等原因,公寓房屋面积或比预期值小5%。

另一案例中,买家马丁(Andrew Martin)因未注意到公寓广告左下角的小字:取决于建筑报批是否通过(subject to DA approval),所以等待三年半才住进公寓,期间只能租房住。马丁表示希望收紧相关建筑法律,使律师、转让人和开发商代理人必须向潜在买家说明该建筑尚未通过建筑报批。

除马丁,还有38人向议会问询提交了涉及建筑质量、施工延期,以及施工方破产致使投资方无法收回成本等具体案例。

某建筑法专家向堪培拉时报说明,未完工房产的建筑合约中通常有“由建筑商决定”字样,但若该条款将导致建筑实物与承诺相差较大,卖家需提前告知买家。

堪培拉建筑咨询公司Prosperity Property职员巴伯(Tony Barber)表示,建筑实物与承诺不符的最常见原因是施工期间更换某些配件,比如厨房使用的配件等。建筑商或会谎称价格高的配件正处断货,不得不使用便宜的配件。但巴伯同时表示,买家有责任去了解合同,但许多买家没这么做。

ACT建筑行业协会会长霍普金斯(Michael Hopkins)表示,无论签订楼花还是现房合同,买家都需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建议买家在签订合同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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