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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视猪肉产地标示 陈时中盼大家安心食用

陈时中访视猪肉产地标示情形。(陈秀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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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报导)为宣导110年起,生鲜猪肉或是任何含猪肉食品都要清楚标示原料原产地,卫生福利部长陈时中29日晚间走访基隆庙口摊商,副市长林永发及卫生局长吴泽诚陪同,发现每个店家都有针对猪肉产地清楚标示。

卫生福利部于各县市办理试办区访视,陈时中到基隆市产地标示试办区“仁三路庙口”进行访视,藉由实际走访,并搜集业者意见及面临的实务问题。

陈时中访视猪肉产地标示情形。(陈秀媛/大纪元)

林永发表示,每个店家都有针对猪肉产地清楚标示,不论是本地或是外国;市府也遵照中央指示,针对店家、厂商、长照机构及学校等,分批进行宣导,并训练检测作业,举办超过300场次宣导、宣导店家超过3,500家次,也陆续申请台湾猪的生产标章等,希望顾客吃得安心。

陈时中指出,1月1日起就要强制标示,相关单位也会展开查核,除了地方要确保标示完整,中央也会针对产地进行追溯,包括后制厂的稽查、源头管理追踪,一定会把食品标示做好,让大家知道吃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确保市面上贩售的食品是安全的,大家都能安心食用。

卫生局表示,业者若为直接供应饮食场所,应标示其供应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并应以中文显着标示,可以卡片、菜单注记、标记(标签)或标示牌(板)等型式,采张贴、悬挂、立(插)牌、黏贴或其他足以明显辨明之方式,择一标示。如为包装食品,应于容器或外包装以中文显着标示猪原料之“原产地。所有贩卖以牛肉、牛可食部位、猪肉或猪可食部位为原料之散装食品,应以其屠宰地(国)标示其原料之原产地(国)。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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