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新竹报导)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委时期涉嫌诈领助理费,北院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的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的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其助理陈奂宇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黄惠玟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王郁文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陈昱恺无罪。
北院表示,高虹安及黄惠玟明知2020年3至5、7至11月间,高虹安仅以每月6万2000元之酬金聘用黄惠玟,竟向立法院浮报酬金为7万元、6万7360元、6万7161元或7万2000元;高虹安及黄惠玟并因而共同诈取合计7万4741元之酬金及加班费。
北院说,高虹安、黄惠玟及陈奂宇均明知2020年8至11月间,高虹安仅以每月7万元之酬金聘用陈奂宇,竟向立法院浮报陈奂宇酬金各为8万元或7万5161元;高虹安、黄惠玟及陈奂宇并因而共同诈取合计4万0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费。
北院指出,高虹安、黄惠玟及王郁文均明知于2020年3至5月间,高虹安仅以每月4万6,000元之酬金聘用王郁文,竟向立法院浮报王郁文酬金为4万7290元或4万8500元;高虹安、黄惠玟及王郁文并因而共同诈取合计8233元之酬金及加班费。
北院认为, 高虹安、王郁文否认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或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陈奂宇、黄惠玟则坦承,高虹安等4人犯行,除有高虹安等4人及证人之供述及证词外,另有证据可以佐证。所以,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及王郁文所为,均系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北院指出,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及王郁文各自犯罪所得依序为11万6,514元、506元、5,642元及466元,均宣告没收或追征。本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