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论语‧里仁‧二十六》)
【注释】
数:一说音sù,通速,此指性急。一说音shuò,频繁、过多。另,刘宝树《经义说略》:“〔数〕当训为数君友之过。《汉书‧项籍传》《陈余传》《司马相如传下》《主父偃传》注并云,数,责也。《国策‧秦策》注:数让,责让,皆数其过之义。《礼记‧儒行》:其过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数也,谓不可面相责让也。”
【讨论】
儒家讲五伦,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人伦关系。五伦中惟父子一伦,与生俱来,本于自然,称为“天合”。其它四伦,君臣、朋友、夫妇、兄弟,亦可谓都属社会关系,称为“人合”(夫妻、兄弟也兼有部分天合的因素)。“天合”者,无法改变;“人合”者,是基于约定和契约,可以改变。
君臣、朋友既然是“人合”,怎么“合”?皆以“义”合者也。“义”,是仁义之义。义者宜也。为臣者,君有过则当力谏,谏之不从则当去;为友者,人有过则当忠告,告之不可则当止。如果超过这个度,就会走向反面。
古人非常讲究这个度。举例而言,公元前655年,晋国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其真实目的是要趁虞国不备,先吃掉虢国,再消灭虞国,一举两得。虞国大夫宫之奇,早就看清了晋国的野心,力谏虞公,还举出了著名成语“唇亡齿寒”的例子,可惜虞公不听。虞国另一个贤大夫百里奚却不劝谏。为什么一谏一不谏?因为与国君的关系不同。虞公信任宫之奇,而与百里奚接触浅,说不上话(当然,百里奚也知道虞公不是可谏之人)。而宫之奇见虞公糊涂,就率领妻子族人逃往曹国,没有死谏。百里奚则最终来到秦国,辅佐秦穆公,为一代名相。
明确了君臣、朋友的“人合”性质,就好理解本章子游所说的“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过去解说本章,对“数”字有分歧。《论语注疏》中,数“谓速数”,说“此章明为臣、结交,当以礼渐进也。”毛子水将本章白话如下:“一个人事君,态度上如过于急切,就会受到侮辱;一个人交友,态度上如过于急切,就会被疏远。”
朱熹之后,多认为“数,烦数也。”杨伯峻将本章白话为:“对待君主过于烦琐,就会招致侮辱;对待朋友过于烦琐,就会反被疏远。”这样理解,在《论语》中也非孤例。如孔子说“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先进篇)如“子贡问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无自辱焉。’”(颜渊篇)
不论如何理解“数”,如《四书近指》所明白解析的:数,便是辱疏处。······辱则回天无路,疏则责善无功,是以不贵数者,不绝其进言之路耳。
当然,本章所强调的不“数”,不限于君臣、朋友两伦,五伦都适用的。例如,有句汉语谚语“上床夫妻,落地君子”,指晚上同床共枕,白天相敬如宾,才是好夫妻。处理任何一种人伦关系,都讲个度的问题,不数是其中之一。
主要参考资料
《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标点本,李学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四书直解》(张居正,九州出版社)
《论语正义》(清 刘宝楠著)
《论语新解》(钱穆著,三联书店)
《论语译注》(杨伯峻著,中华书局)
《论语今注今译》(毛子水注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论语三百讲》(傅佩荣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论语译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论语本解(修订版)》(孙钦善著,三联书店
《论语今读》(李泽厚著,中华书局,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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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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