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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籍配偶归化 拟全面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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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鉴于外籍配偶平均教育程度较低,内政部将研修国籍法,将具备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列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归化我国籍的必备条件。

具体做法还将研修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强制三十四岁以下未受国民义务教育或未具国民义务教育程度之国人与已入籍的外籍配偶,接受国民补习教育,以提升其教育程度。

内政部在行政院会提出辅导外籍配偶计划报告,政府未来将以十年筹措新台币卅亿元的“外籍配偶照顾辅导基金”,以整合政府资源,强化对外籍配偶的教育、协助、辅导。同时,在配合国籍法的研修方向,外籍配偶取得本国国籍后,政府除须协助辅导具国中以上教育程度及配偶取得国外学历认证,助其顺利就业外,不识字的人口须等同国人应受国民补习教育,并全面对为数近三十二万的外籍配偶普及施以中文教育。

自民国七十六年1月至九十三年9月底止,已申请入境之外籍、中国及港澳配偶合计三十二万七千四百四十九人,异国联姻比率由八十七年之十五点六九%上升至九十二年之三十二点一四%,即平均每三点一对结婚人数中,即有一对是国人与外籍配偶联姻。外籍配偶所生子女数占当年婴儿总数,由八十七年之五点一二%上升至九十二年的十三点三七%,即每七点五个新生儿就有一个为外籍配偶所生,外籍配偶对台湾社会及人口结构之影响已愈来愈深远。

因此依据规划,政府未来编列的“外籍配偶照顾辅导基金”,除预定纳入九十五年预算编列,行政院长游锡堃要求基金管理委员会民间人士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未来基金用途将针对外籍配偶所需,包括办理外籍配偶及子女服务事项、鼓励外籍配偶参加各类学习课程、办理子女托育及其他扶助措施、强化地方政府设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务中心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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