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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产条例案 台立院交付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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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七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处理“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报告案,虽然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提案“迳付二读”,但表决未通过,全案交付司法、法制、财政、内政及民族委员会联席审查。

亲民党团放手下,行政院“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及民进党团拟具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取得财产清查及处理条例”草案,排入上午院会议程,朝野党团都发出甲级动员通知,对决气氛紧张。

民进党团提案将两案并案,迳付二读,立法院长王金平召开院会前,没有放弃最后协商机会,希望不经表决付委审查,但未获朝野同意,王金平在院会处理“党产条例草案”报告案时,宣布以记名表决方式决定是否迳付二读。

表决前,民进党团与台湾团结联盟党团多位立委手持“不当党产、还财于民”、“反贪腐、讨党产”等标语站在议场发言台前,并喊“党产,唛搁卖阿!”“亲民党,加油”等口号。无党籍立委李敖(台北市)也拿着“当年首倡党产充公,今日带头迳付二读”标语,表达立场。

迳付二读案第一轮记名表决,出席二百零九位立委中,九十七票赞成、一百一十一票反对、弃权一票,不过,疑因表决器发生问题,洪秀柱(台北县)、雷倩(台北县)等多位国民党籍立委发言,要求确认投票结果。

民进党团要求重付表决,立法院会随即举行第二轮记名表决,出席二百一十位立委中,九十八票赞成、一百一十二票反对,多数反对党产条例草案迳付二读,全案顺利交付委员会审查。

不过,国、亲随即提案,建议党产条例案除司法、法制委员会联席审查,再加入内政及民族、财政委员会,四委员会联席审查全案,民进党团原本提出异议,要求表决,但在表决前又撤回异议,才无异议通过交付审查。

行政院版与民进党团版党产条例草案差异不大,主要差异在对不当党产的追溯期长短不同。前者以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后,政党以无偿或不相当对价处分其财产者,推定为应返还财产。后者以动员戡乱时期结束作分界,即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后处分政党财产者,应追征政党或其附随组织价额。

民进党团版本还追溯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后,移转所有权或设定地上权、抵押权、典权等权利无效;此外,行政院版明定政党“附随组织”为非营利性法人、团体或机构;民进党团版主张附随组织常以营利事业型态存在。

国民党团无法接受上述条文,视为“清算斗争条款”,主张在政党法订制“党产专章”规范,今天将联席审查委员会由两个增为四个,埋下伏笔。

立法院二十七日针对“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案进行表决大战,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前右)拿着反对的牌子站在泛绿立委前面。//中央社


立法院二十七日针对“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案进行表决大战,亲民党对于草案“迳付二读”表达反对立场。//中央社


立法院二十七日处理“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案,亲民党立委林惠官(右二)上前一把将台联准备的布报“橘子不要被搓掉”拉掉。//中央社

立法院二十七日处理“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案,无党藉立委李敖一人单枪匹马,拿着一幅对联站在发言台上表达立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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