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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罚则上路三天 民众警方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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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据中广新闻记者彭群弼报导)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上周末正式上路,经过三天的执法,各地并没有传出民众不适应或警方执法困难的情况,交通部表示:仅少数民众询问有关车辆改装的新规定,由于修订后的相关法规,对于“可改装”及“不可改装”的项目都有明确的要求,民众应该特别留意。

上周末开始正式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条文内容多达66条,经过两天的执法,包括警政署及交通部都没有接获重大的陈情或适应不良的情形。

警政署交通组长何国荣强调:没有大执法也没有加强执法,一切都只依照现有的执法勤务安排,目前并没有接获各地警方有任何的反应。

此外,交通部设置的0800专线电话,一个上午下来也没有接获几通电话,反倒是部分改装车的车主,对于了解有关车辆改装的新规定。交通部路政司官员表示:修订后的车辆改装规定,明订“可改装”及“不可改装”的项目,除了引擎,底盘不得进行任何改装之外,包括:气体放电灯,防撞保险杆,以及加装空力套件,排气管等等,都放宽车主可以“有条件”进行改装。

针对消基会日前质疑气体放电灯的规定形同具文一事,交通部也重申:今年底之前,所有已经改装气体放电灯的车主都必须回到监理站办理临时检验,头灯必须通过“光形”的检测,避免造成对向驾驶人炫光的问题。明年起,则必须取得原厂证明以及改装的发票,通过检测才能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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