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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医开证 中国女婴 变台湾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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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静芳、罗添斌、郑晓兰/综合报导〕台湾、中国通婚情况日益密切,部分中国女子为图温饱而嫁台湾郎,但有人则为了让孩子接受好教育,突发奇想,在怀孕后以探亲之名来台,并在台湾生产,再以友人名义蒙骗医师开出“出生证明”;1名父母均为中国籍的女童,即以此在台湾生活,7年来由人收养,这段秘辛却因一起兄弟阋墙对簿公堂而曝光。

法界人士指出,依国籍法规定,女孩实际非属台湾人,但收养成立,她就是台湾人。即使有人揭发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重新认定该收养是否有效,就目前要件来看,女孩获得收养家庭妥适照顾,即便她的出生证明有瑕疵,仍不会撤销该收养。

内政部官员则表示,聂姓女子在台所生女儿,虽然亲生父母都是大陆人士,依法不具有台湾国籍,但女婴若经由法定程序,由台湾国民领养,女婴现已七岁,已大致符合国籍法条文的规定。

全案发生在7年前,中国女子聂娟身怀女胎,因考虑家乡经济不好,加上中国政府鼓励“一胎化”,聂娟希望能为先生生男婴传宗接代,即利用探亲机会来台,并与嫁来台湾的同乡高明英联系后,准备“偷天换日”,在台中荣总生产后,计划性拿出高明英的证件,“误导”接生医师在出生证明填上产妇为高明英。

聂娟的女儿名义上顺利成为高明英、李琇崑夫妇的次女,高明英夫妇因家境并不富裕,为不负聂娟所托,女婴随后由钟姓有钱人家办理领养,过着衣食无缺,接受良好教育的生活。

不料,李琇崑与弟弟李琇岭因分家产发生嫌隙,李琇岭先是控告李琇崑偷窃未果,后来则揭发这段案情,向云林地检署告发李琇崑、高明英、聂娟及荣总医院接生医师等人涉伪造文书罪嫌,不过检方昨侦结,予以不起诉。

承办检察官李文洁说,经查医院方面并无恶意伪造文书之罪嫌,而女婴的在台法定亲生父母高明英、李琇崑以及女婴生母聂娟3人犯罪行为虽属实,高明英、李琇崑也未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因而予以不起诉处分。

一胎化恶政 人口严重失衡

中国的一胎化政策,长期以来不仅造成国内民怨四起,社会问题丛生,更饱受国际人权团体抨击。随着24日中国山东盲眼人权律师陈光诚的被判刑,一胎化政策造成的各种问题也再度被搬上台面。

陈光诚因带领农民对抗政府非法强制堕胎及避孕等恶行,无辜入狱半年多后,24日被地方法院以“毁损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罪名,处以4年3个月徒刑,引发国内外舆论哗然。

事实上,中国的一胎化政策早已让娇纵的独生子女成了“小皇帝”。加上重男轻女,造成男女人口严重失衡,20年后10位中国男性中就会有一人找不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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