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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条例通过 邱毅蔡豪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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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昨经立法院院会完成三读,今年7月16日施行。在国民党主导下,经表决以一百零八票对九十五票,将减刑适用刑期提高为一年六个月,被视为“邱毅条款”,遭判一年两个月,已于今年4月入监服刑的邱毅,将获得减刑。

蓝营将适用刑期提高为18个月 暗助邱毅

立院也通过附带决议,建请陈总统特赦已入狱服刑的“白米炸弹客”杨儒门,“以平民怨,并昭公信”。

本案历经多次协商,仍有难以达成之共识,争议包括:减刑理由是否纳入“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以及减刑适用之刑期为一年或一年半。

经表决,蓝营以人数优势表决通过删除“为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也将减刑适用刑期提高为一年六个月,该条款被视为“邱毅条款”。亲民党立委沈智慧原提案主张将适用刑期提高为三年,但亲民党内部有不同意见,昨临时撤案,改支持国民党的主张。

陈总统于今年4月廿4日宣布推动减刑,该条例第二条明定,犯罪在该日以前者,减刑幅度为: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廿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至于适用减刑之犯罪类型,该条例第三条以负面表列方式,详列触犯刑法杀人、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等一百六十余项罪名,“经宣告死刑、无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之刑者,不予减刑”。

草案原定施行日期为今年6月卅日,经协商改为7月16日。条例也明定,对于不予减刑而未发觉之罪,“于本条例施行前至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首而受裁判者,依第二条规定予以减刑”。

蔡豪因远仓案被判一年 将能减刑选立委

减刑条例通过,今年5月因台开远仓购地弊案遭判决确定一年有期徒刑的无盟立委蔡豪,也将因此获得减刑,将可参选立委。据转述,蔡豪等在协商过程,不断游说务必于本会期通过此案。据了解,减刑条例若无法于本会期完成立法,他即无法减刑,并将入狱服刑。

近一万五千人 7月16日获释

〔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昨完成三读,据法务部估计,今年7月16日施行当天,将有一万四千七百余位受刑人获得释放;遭判无期徒刑获减刑者,计有二百九十五人。

依据法务部的主张,适用减刑之刑期为一年以下,可立即获释放者为一万零二百八十七人;而国民党将适用刑期提高为一年半,立即释放人数增加为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五人。

死刑犯部分,目前共有廿四名死刑定谳犯,由于都属强奸杀人、强盗杀人、掳人勒赎、盗匪杀人等重罪,均不适用减刑。

无期徒刑部分,据法务部统计,适用减刑条例者共二百九十五人,刑期将依减刑条例的规定,减为有期徒刑廿年。

对于监所人满为患的问题,法务部希望透过减刑条例的实施,适度纾解监所人犯过多的问题;据法务部估计,一万四千余人获减刑释放后,将可有效纾解既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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