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還有些兇手至今沒遭報?(一)

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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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迫害正信的人決不會有好下場,迫害法輪功的兇手當然也不例外。但有些人不信,有些人懷疑。「如果迫害法輪功的兇手都不會有好下場,那為甚麼還有些惡人至今還沒遭報呢?」

下面,我想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僅供參考。

縱觀古今中外的歷史,迫害正信的惡人之所以從來就沒有好下場,這是因為因果報應乃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宇宙規律。

哲學上講因果律,即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一定的原因必定導致一定的結果,一定的結果也必定有一定的原因。所謂因果報應其實就是這種因果律在人世間的一種客觀體現。《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佛家《涅槃經》云:“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道家《太上感應篇》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用老百姓的話講,也就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我看來,不管有人信也好,有人不信也好,因果報應都是一種普遍可見的客觀事實,是誰都無法改變的必然。

那麼,人世間為甚麼會存在因果報應?為甚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

這是因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界和天體宇宙一樣,都是遵循著一定規則運轉的,守規則乃是人類社會、自然界和天體宇宙得以存在和延續共同的必備前提。

以開車為例,現代社會,形形色色的司機和車輛組成了一個獨特的世界,現在流行叫“汽車社會”。不開車的人很難體會,但當了司機後你就會切身的感受到,遵守交通規則對於“汽車社會”實在是太重要了!為甚麼這麼說?因為每個司機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都有自己的獨立意志,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心思,它們不但彼此有別,而且經常互相衝突,如果開車時大家不遵循共同的規則行事,“汽車社會”的正常秩序就不能維持,這個社會就無法正常的存在、運轉和延續。

最能體現這一點的莫過於十字路口。每天從早到晚,來自四面八方的車輛紛紛在此交匯,然後又從這裏駛向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目地的。作為司機,誰都想快一點通過。試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信號燈和交警──它(他)們是交通規則的具體體現,任由每個司機按著自己的意願行車,那會出現甚麼情景?很顯然,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十字路口必定秩序大亂,車輛堵塞相撞,安全根本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甚至出現車毀人亡。反之,正常情況下十字路口之所以秩序井然,正是因為司機們都能自覺的聽從信號燈和交警的指揮,不越雷池一步。

推而廣之,不僅“汽車社會”,整個人類社會也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方能正常的存在、運轉和延續,而因果報應正是這樣的一種規則(維繫人類社會存在和延續的一大基本規則)。

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人性中都有惡的成份,都有自私的傾向,如果善無善報,惡無惡報;好人行善反而遭罪,壞人做惡得不到懲罰,那麼久而久之,做惡的人就會無所顧忌,肆無忌憚的為非作歹,而行善的人就會灰心喪氣,無心從善,甚至隨波逐流,棄善從惡,人與人就會不斷的互相傷害,彼此之間毫無安全感可言,人類社會就會因為最基本的秩序都無法維繫而趨於崩潰。人所共知,當今大陸社會,人心不古,唯利是圖,世風日下,雖然表面上經濟繁榮,但社會的道德基石早已被蛀空,社會環境日趨惡化,人們活的越來越沒有安全感,之所以如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因果報應的道理,認為善無善報,惡無惡報,行善毫無價值,做惡情有可原,甚至是有能耐的標誌,既然如此,又何必做甚麼好人,做個惡人豈不是反倒活的更自在,更有利於自己嗎?!因此,人世間之所以會有因果報應,不是因為某個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不是因為受惠者要回報對自己做過好事的人,也不是因為被傷害的人要向施惡於自己的人復仇,而是人類社會正常存在、運轉和延續的需要,講的玄一點,這乃是“天意”。(待續)

--摘編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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