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夢:與鬼神有關的夢(32)

作者:照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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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證十三:我們家的廚師有個叫楊義的,多少認幾個字。當年跟隨我父親姚安公在雲南的時候,有一次忽然夢見有兩個鬼拿著紅筆批示的傳票來拘他的靈魂,傳票上寫的名字是楊義。楊義就爭辯說:「我的名字是楊義,不是楊乂,你們肯定抓錯人了。」兩個鬼說:「你看好了,乂字上還有個點呢,這是簡寫的義字。就是你!」楊義又辯解說:「我從來沒見過義字這麼寫的,應該還是乂字,不知道是誰掉上去一個墨點兒罷了。」兩個鬼也不能強行拘留就走了。和楊義一屋睡覺的人聽到楊義一直說夢話,說得非常清楚。時間不長,我父親告老還鄉,楊義跟隨著到了平彝,又夢見那兩個鬼來拘傳他,這次傳票上明明用楷書端正地寫著「楊義」兩個字。楊義還是不服,說:「我馬上就回北方了,應該歸直隸省城隍管,你們是雲南城隍,怎麼能來拘我呢!」爭吵了好久。在一起睡覺的同伴叫他才醒來,楊義自己說兩個鬼很生氣,看樣子不肯善罷甘休,這次恐怕免不了了。果然就在第二天,一行人到了滇南勝境坊附近,楊義從馬上摔下來死了。(出自《閱微草堂筆記》)

例證十四:乾隆四年,我和東光人李雲舉、霍養仲一起在生雲精舍讀書。一天晚上,三人偶然談論起鬼神來。雲舉認為有,養仲認為沒有,正在辯論之中。雲舉的僕人忽然說:「世間有很多奇事,如果我沒有親身經歷,我也不會相信。我曾走過城隍廟前的亂墳間,不小心踩破了一具棺材。夜裡做夢被城隍抓去,說是有人告我毀了他的屋子。我心裡知道是踩破棺材的事,便辯解說:『你的屋子不該在路上,不是我侵害了你。』鬼爭辯說:『是路通到了我的屋子上,不是我故意把屋子建在路中。』城隍微笑著對我說:『人人都走這條路,這不能責怪你;人人都踩不破,為甚麼你就踩破了?不能就這麼把你放回去,你應該用陰錢來賠償。』之後又說:『鬼不能自己修理棺材,你在上面蓋上木板,鋪上土就行了。』第二天,我按城隍的指示辦了,之後又焚燒紙錢,一陣旋風把紙錢灰捲走了。有一天夜裡,我又路過那兒,聽見有人叫我坐一會兒。我知道又是原先那個鬼,便急急跑了回來。那個鬼大笑。笑聲磔磔地像是貓頭鷹。直到現在想起來,還毛髮倒豎。」養仲對雲舉說:「你的僕人幫助你,我一張嘴勝不過你們兩張嘴。但是我不能把別人見到的當作是我見到的。」雲舉說:「如果叫你審案,你是事事親眼見了之後才相信呢,還是從眾人的證詞中取證呢?事事都親眼看見,這是不可能的;從眾人證詞中取證,不是將別人見到的作為我所見到的嗎?你還有甚麼可說的?」大家一笑結束了這個話題。(出自《閱微草堂筆記》)

例證十五:唐朝洪州司馬王簡易,曾得急病,腹中有個塊狀的東西很大,隨著呼吸上下,敲擊著內臟。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一天晚上,那個塊狀物向上搗心,王簡易一下子昏迷過去,過了幾刻鐘王簡易才明白過來,就對自己的妻子說:當初我夢見一個鬼使,自稱叫丁郢。他手裡拿著冥府的公文說:「我奉城隍神的命令來追王簡易。」我就隨著使者走,大約走了十多里,才到城隍廟。廟門前邊的人看看我說:「王君在人世做了很多好事,不應該身亡,為甚麼竟到這地方來了呢?」不一會兒見到城隍神,我告訴他說:「我還不應該死。」並且乞求放我回來。城隍神命左右的人拿生死簿書來,檢看完畢,對簡易說:「還應該活五年,暫且放回去。」到了五年以後,腹內的塊狀物又上去搗心,徘徊一會兒王簡易醒了,說:「剛才到冥府,被小奴告了,看言詞和臉色是不能解開仇冤了。」簡易的妻子問小奴是甚麼人。簡易說:「我過去用的僮僕,正青少年時期,偶爾因為我管教他,就導致死亡,現在我腹中的塊狀東西,就是小奴作的鬼。剛才又看見前任州牧鍾初,戴著大鐵枷,穿著黃布衫,手腳到戴著刑具,冥司正在審問他無禮殺人的事,每個條款都追問得急迫。」妻子又追問他說;「小奴是個庸下的人,怎麼敢這樣?」簡易說:「人世間是分貴賤的,冥府裡全都一樣。」妻子又問陰間甚麼罪最重。簡易說:「沒有比殺人更重的了。」說完就死了。(出《報應錄》)(待續)

--摘編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洪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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