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美憲法思想基礎十四:馬基雅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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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5月19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Rob Natelson撰文/任季編譯)上一篇文章中介紹的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逝於公元120年後),與尼古洛‧馬基雅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之間相隔一千多年。你可能不禁要問:難道這一千年間就沒有人值得介紹嗎?還有,為什麼是馬基雅維利?他難道不是代表了美國開國元勛們所反對的暴政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是:開國元勛們生活在一個「古典時代」。何為「古典」時代?那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裡,主流思想氛圍是崇尚科學和理性,欣賞規則和平衡之美,關心個人權利和個人發展。

這並不是說古典主義者沒有宗教信仰,也不是說他們忽視了人類的社會需求。大多數開國元勛都是有信仰的人,並認可人在社會中對幸福的追求。但他們對古典價值觀的推崇程度遠遠超過其它時代的文化領袖。

因此,可以理解開國元勛會首先從其它古典時代尋找思想和歷史歸屬,這解釋了,他們會對古希臘、古羅馬以及文藝復興時期重生的古典文化感興趣。馬基雅維利生活在文藝復興時期。

大多數歷史學家將古典時代的結束時間大致定為公元200年。之後西方的羅馬帝國又延續了250年,但在公元三世紀,它已經陷入了困境,之後也一蹶不振。隨著帝國命運改變的是文化,如創作從古典藝術形式蛻化到更粗糙的狀態。除了一些個別的時間和地點(如查理曼大帝的宮廷),古典文化直到14世紀意大利的文藝復興才再次繁榮起來。

當然,在古典古代和文藝復興之間也出現過偉大的人物。開國一代也談及了其中的一些人的著作和思想,如聖奧古斯丁、聖多瑪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約1225—1274年,歐洲中世紀經院派哲學家和神學家)和亨利‧德‧布拉克頓(Henry de Bracton,1210—1268年,英國神父、法學家),只是與政治或憲法無關。

為什麼是馬基雅維利?

我們使用「馬基雅維利式的」(Machiavellian)這個詞形容政治上的不擇手段、狡猾欺詐。這個用法源自於馬基雅維利和他最著名的著作《君主論》(The Prince),開國元勛們也這麼用。

然而,受過良好教育的開國一代知道,馬基雅維利的著作遠不止《君主論》,開國元勛們很少引用這本書,他們更感興趣的是馬基雅維利的其它著作,如《論李維》(Discourses on Livy)。《論李維》論述了共和政體的性質和組成部分,並就維護持久的共和政體提供了建議。

詹姆斯‧哈林頓(James Harrington,1611—1677年,英國資產階級思想家)是一位備受讚譽的17世紀作家,他將馬基雅維利稱為「後古典時代唯一的政治家」,意指從古典時代到哈林頓的時代,唯一重要的政治分析家。開國時期大多數受過教育的人都同意他的這個觀點。所幸,從哈林頓的時代到美國制憲時期,還有其他值得書寫的人。其中一些人將是本系列後續文章的核心。

馬基雅維利生平

那時的意大利與古典時代的希臘,有著諸多相似之處。意大利高度分散,政治上四分五裂,迫使各城市爭奪有才華的人。這也使得有才華的人能夠逃離壓迫性的政府和社會制度,移居到欣賞和能夠幫助他們的地方,這應當是文藝復興始於意大利的一個主要原因。此外,意大利人有一個優勢,那就是他們的生活環境中,到處都矗立著記錄古典榮耀的建築物和其它物件。

很多意大利城市都有著可以誇耀、令人印象深刻的歷史,其中可與雅典比肩的是佛羅倫薩。

馬基雅維利可比肩色諾芬、西塞羅、波利比烏斯、普魯塔克和塔西佗等非凡人物,他們都把自己的學識傾注於撰寫的歷史著作和政治評論中。馬基雅維利於公元1469年出生在佛羅倫薩一個顯赫家族中最貧窮的一個分支。在他29歲時,他已成為該市「第二國務廳」的負責人,負責處理佛羅倫薩周邊地區的外交事務。後來,他在多個崗位上為城市服務,包括許多外交使團。在履行他的外交職務中,馬基雅維利像色諾芬、波利比烏斯和普魯塔克一樣走遍了各地。

不幸的是,佛羅倫薩動盪的政治使許多公民領袖(例如詩人但丁)面對流放的懲罰,馬基雅維利亦被流放了幾年。

馬基雅維利的文學作品令人印象深刻。除了《君主論》和《論李維》(都是在流放期間創作的)之外,他還創作了《佛羅倫薩史》、一部傳記、一部《戰爭的藝術》和三部戲劇。公元1527年,他因病去世,享年58歲。他被埋葬在佛羅倫薩的聖十字聖殿(Church of Santa Croce),至今仍可看到他的墳墓。

對開國元勛的影響

馬基雅維利的《論李維》在幾個方面吸引了開國一代。首先,開國元勛是在君主制下長大的,所以他們需要如何建立共和制政府的指導。

其次,馬基雅維利確認、重申並更新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波利比烏斯和西塞羅關於「混合政府」的觀點,即如果共和國擁有君主制、貴族精英制和民主制的機構,並相互平衡和制衡,那麼共和國就有最強的生命力。

第三,馬基雅維利證實了開國元勛們經歷過的教訓:一個強大的司法力量是維護自由的必要條件。

第四,他比大多數早期作者更贊成民眾參政。例如,在《論李維》中他認為,當廣大人民服從於法治時(即不只是作為暴民行事),他們實際上會做出更好決策,比貴族「專家」更有可能維護自由。

在憲法辯論中馬基雅維利的影響

1787—90年憲法辯論的參與者經常把他們的對手說成是「馬基雅維利主義者」,但也有些人會更具體地提到這位佛羅倫薩人的著述。

前幾期提到,約翰‧亞當斯關於共和政府的百科全書式的《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憲法辯護》第一卷於1787年出版,並在制憲會議上廣泛傳閱,在隨後批准憲法的辯論中也被廣泛討論。亞當斯用7頁的篇幅逐字逐句地引用了馬基雅維利在《論李維》中對君主制、貴族精英制、民主制和混合制共和國的論述。

亞當斯的書中還引用了馬基雅維利提出的原則,即制憲者必須「假定所有的人天性都是壞的」。換句話說,起草憲法律條時,必須假定人們傾向於做出壞的選擇。亞當斯的一個一般觀點是憲法只能為「有道德的人」服務,引用的這個原則適當糾正了這一說法。事實是,亞當斯花了大量的篇幅來討論憲法在人們不遵守道德的情況下,如何還能發揮作用。

梅西‧奧蒂斯‧沃倫(Mercy Otis Warren)後來成為一位傑出的歷史學家。在批准憲法的辯論中,她使用筆名「一個哥倫比亞愛國者」,寫了一些反對憲法的文章。她與馬基雅維利一樣,偏向廣大民眾。沃倫引用了馬基雅維利的一個論點:「大眾不滿意,共和國不穩定」。

支持憲法的一個常見論點是,它只是對《邦聯條例》做了微小的調整。賓夕法尼亞州的一位反對者(Centinel)認為這種說法不符合實際情況。他指出,制憲者們採用了馬基亞維利的策略,雖然已經做出了重大的實質性改變,為緩解公眾的反對意見,特意在形式上保留了原來的樣子。

約翰‧弗朗西斯‧默瑟(John Francis Mercer)代表馬里蘭州參加制憲會議,但他提前離開,並反對最後的草案。在一系列署名為「一個農夫」的專欄文章中,他借用了馬基雅維利的才智。他引用了這位狡猾的佛羅倫薩人的一個觀點:貴族治理是與財富而不是貴族頭銜聯繫在一起的。他介紹了馬基雅維利關於塔西佗所描述的德意志部落政府,還引用了馬基雅維利的格言「慎重對待民眾意見,是自由的唯一安全保障,圈禁權力的唯一安全籬笆」。

默瑟借用馬基雅維利的另一個觀點,似乎完全適用於今天的「覺醒」(woke)人群:

「毋庸置疑,我們是天下最聰明的人,那些被短暫的公眾掌聲滿足虛榮心的青年認為,由於他們晚來這個世界,因此他們擁有前人的所有智慧和經驗——這是現在美國人的觀點。馬基雅維利告訴我們,這是他的同胞佛羅倫薩人在他那個時代的堅定看法。……真可謂『無知者無畏』。」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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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羅伯特‧G‧納特森(Rob Natelson),前憲法學教授,丹佛獨立研究所憲法法學高級研究員。

原文:The Ideas That Formed the Constitution, Part 14: Machiavelli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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