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偶然的機會下,讀到「鐵窗下的醒悟」一書的一個故事…一位死刑犯的懺悔錄,胸中澎湃下已,不知不覺中我們大人是不是無意中在製造錯誤?
書中提到他本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孩子,國小三年級時因為遊戲時推倒了一名權貴的孩子,被父親痛打了一頓,小小心靈從此恨透了有錢人,竟開始以勒索有錢同學,來表現他的不滿。
上了國中,新生訓練的當天,校長在司令台上公開說:「新生xxx,你的行為早有耳聞,請你家長一個星期內到校辦理轉學,本校絕不收你這名學生。他只好真的由一個學校轉到另一個學校,帶著標記,帶著恨,帶著傷害。
孩子受了重挫,家人只知在每次犯錯後嚴打斥責他;學校只知拒絕他。他越來越壞,偷、搶、勒索、吸毒殺人,最後被判處死刑。
孩子小,不能體會大人世界規範,不懂要教他,但教並不是就是打。「我愛你,所以我打你」的時代已過去,「不打不成器」的觀念已落伍。當孩子一再以犯行來表達憤怒及對社會不滿時,遺憾就容易造成。
更讓人訝異的是從事教育工作者,竟公布孩子的標籤,給他烙記特殊形象,使他永遠無法磨滅標記,不能重新再來,學校遺棄了他。當孩子不知羞恥為何物時,有什麼事不敢做?
問題家庭、問題老師,糾結著孩子的無知,變成社會問題。孩子要教、要學,可是大人不也是要學習如何去教小孩嗎?
從事教育工作者,請不要給孩子貼上標籤,多給孩子悔放的機會,多點愛心,多點耐心。
給孩子愛及關懷,讓孩子有自信,自然容易溝通,少犯行;如果一味苛責體罰,孩子就容易有反社會行為發生。
請幫忙救救我們這些沒有選擇出生家庭及父母權利的孩子。
〈作者授權登載,原載於台灣聯合報「家庭與婦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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