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承民:逆向歧視

楊承民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7月8日訊】今年美國最高法院剛剛判決了一個令人矚目的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 案件。在2003年康州紐黑文(New Haven) 市的救火隊員一次晉級考試中通過者中扣一晉級的沒有一個非裔只有一個拉裔。市政府就此決定此次考試作廢,理由是考試題目可能對白人有利。十八個考試通過者包括一位拉裔隊員將市政府告上了法院。第二上訴法院三位法官站在市政府一邊。他們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四月份經過法庭辯論,判決剛剛宣佈,以五比四判決救火隊員勝訴。

這樣一個明顯的逆向歧視的案子被媒體和法律界認為是一個難案本身就表明「政治正確」的影響有多大。紐黑文市政府的律師在法庭上拿不出任何具體證據證明哪些考題對白人有利,而是強調考試結果不理想,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被告歧視少數裔族。事實上最後審查通過這套試題的小組裡非裔和拉裔的成員佔多數。如果以此推論,我們做教師的發現期末成績分佈中某裔族學生成績太差是否也要懷疑自己出的考題或評分標準不公?對於那幾位向著市政府的法官,我只想問一句話,如果所有的情況不變,只是白人和黑人的位置互換,你會判決考試作廢合法嗎?

對一案件由於拿不出適當的證據,現在所謂的「平權法」 (Affirmative action) 的支持者包括這次支持市政府決定的法官,往往用過去「可能的」歧視來支持現在的逆向歧視。如果過去確實有錯,則應就事論事糾正之,不應去懲罰新的無辜者而錯上加錯。且不說爺債崽還是否合理,即使要還,也得名目細賬債務清晰,而現在這些所謂「過去的歧視」有時也是捕風捉影或像試題一樣來自逆向推理,例如這次案件中過去的歧視的證據就是救火隊裡現在有高級職稱的少數裔族比例太小。如果以此推論,那籃球隊裡黑人比例高是否也要算歧視的證明?

長期以來矯枉過正的 「平權法」 使得逆向歧視視為正常。求學、求職、晉陞、工程招標等等方面這樣的歧視無所不在。 「政治正確」的輿論也長期一邊倒支持 「平權法」。近年來已有所改變。游不好泳怪水的浮力不夠,這樣的理由也不是第一次出現。SAT試題和ACT試題都被人說過對少數裔學生不利。非裔和拉裔的學生進大學的比例少,就制定不同錄取標準來增加其數量。由於亞裔學生考試成績好,進大學比例高,所以在大學錄取,尤其是一流大學錄取上備受歧視。我這裡不是在提倡一切以考試分數為準,考試分數只反映了能力的一部分,一錘定終身式的中國高考來錄取學生有很大的弊端,我只是強調在同樣的規則下應人人平等。

借「平權法」採取的本末倒置削足適履的措施不僅對受歧視者不公,對受益群體也有負面影響。它使少數裔中真正的成功者被誤認為政策所致,它使人們忽視了許多社會問題的真正癥結所在,它造成了種族間的矛盾,它違反了人人平等的基本人權原則。

原加州大學校董華特 康納利(Ward Connerly),本人是黑人和美國印第安人的後代,也有白人的血統,看到了這些不公和弊病。發起公民投票來改變這一狀況。他和他的組織,美國民權聯盟 (American Civil Rights Coalition),成功地在California, Washington, Michigan, Nebraska 等州通過了法律,規定政府在公民求學、求職、工程招標等各方面不得以種族、性別、膚色、祖籍國家原因給與歧視或優先。

2003年最高法院在一起著名的「平權法」案件,作了妥協。法院判了密西根大學 (University of Michigan) 在錄取評分時給所有非裔學生加分的做法違法,但對其法學院將種族作為一個因數來考慮以增加少數裔學生的做法判為合法。在此以前,1996年第五上訴法院對德州州大學法學院的一份判決中認為該校在錄取學生時給與某些種族優先的做法違法,最高法院決定不接受此案上訴。

由於這幾個判決和決定以及下級法院的其他一些判決,也由於上述公民投票和一些州議會通過的法律,尤其是由此而使更多人看清了「平權法」的不公和弊病,一些明顯的歧視政策和做法被廢棄。取而代之的是較為隱蔽含糊的方式,像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的做法。還有像Florida和Taxes規定讓每一高中的前百分之幾的學生可以進入一流州立大學,不管高中好壞,儘管此類政策不合理性也顯而易見。一些政府出資的獎學金,夏令營也不再明文規定排除白人和亞裔或男生。「平權法」的支持者也看到了這一趨勢。在一個訴訟案中,一個極力支持「平權法」的組織(Black Leadership Forum)甚至出資三十萬美元替新澤西州的一個縣教育局付給一個被解雇的白人教師讓她放棄訴訟。因為它怕這個很難贏的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從而引起連鎖反應。另一個引人注意的案子是一個反對「平權法」的組織 (Center for individual rights) 幫助黑人學生針對一個用來吸引白人學生的獎學金告了Alabama州一個黑人為主的大學,法院判決所有種族的學生都可申請這個獎學金。

前不久最高法院大法官戴維 蘇特(David Souter)宣佈退休。奧巴馬總統提名法官索尼亞 索多美雅 (Sonia Sotomayor) 為候選人。我沒對她的法律思想作過研究,也沒對她的判例做過分析。但她就是第二上訴法院三位站在紐黑文市政府一邊的法官之一,這就令人擔心。儘管這次最高法院大法官換人不會改變最高法院的左右平衡,因為退休的大法官戴維蘇特也很左傾。但如果有更多的持「逆向歧視不是歧視」觀點的人士被送進最高法院和其他聯邦法院,這些年來華特康納利和其他人在減少逆向歧視的努力下所得到的成果又會被慢慢被侵蝕掉了。

──原載《右派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胖子派對 打破「瘦才美」迷思
融入加國 華裔需多參與主流社會
海灘海域權之爭 政府或與毛利共享?
組圖4:香港七一大遊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