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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情节严重 台教长:法律也是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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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霸凌事件不断出现,教育部长吴清基表示,只要涉及伤害、恐吓等刑法的严重行为,将不再留校察看,一律送警法办;有些情节严重者,甚至超出学校处理范围,将不宽贷。他认为,透过法律也是一种教育,校园不是法律化外之地,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任。

吴清基31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表示,目前学生辅导管理办法中有特殊事项处理,若学生偏差行为严重时,可送警察局或司法单位办理。

教育部表示,一旦学生偏差行为情节严重,并且有黑道、毒品介入时,将移送警察局处理。但并没有放弃以爱心辅导学生,只不过不会再容忍校园暴力事件一再发生。

目前学校内设有反霸凌处理小组,依学生辅导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学生出现严重偏差行为,可以送警察局或司法单位处理,虽然有99.99%的孩子都能透过教育辅导,但的确有少数孩子讲不听。

他解释,所谓的严重就是像霸凌造成伤害、恐吓,已经涉及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第16条的内容,涉及刑法的问题,已经不是单纯可以藉由教育解决;尤其涉及到黑道、色情、毒品、帮派,这些问题已不是学校能单独处理,这时就必须结合警察和司法的力量。

教师:专业辅导才是重点

全国教师会咨商辅导处主任李培裕表示,虽然过度严重霸凌者经由警察机关协助可能也有其需要,但对于霸凌防治,目前专业辅导人员不足才是重点,加上校园本来就有霸凌防治与通报机制,应该是去落实这环节才是,但尽量不倾向送交警局。

一名陈姓高中女学生说,“当然不提倡以暴制暴,如果不是很严重送警局的确有点夸张,但是对于极少数顽劣或恶行重大学生,或许才能遏止吧!”她也坦言,以学校目前的辅导机制,似乎只对禁的起管教的学生有用,让更具专业的社工人员进驻校园不失为一种可行方法。

吴清基强调,送警察局不是主要目的,但至少要教育孩子,伤害别人的行为要负法律责任。以前学校都希望息事宁人,希望给孩子更多机会,但是发现给机会后,有些孩子并不知晓这样的行为是犯法的,所以这也是一种教育。

尤其校园是社会的次文化体,在校园里面所发生的任何行为,不是法律的化外之地,情节严重者还是要负起法律责任,藉以告诫年轻学子,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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