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确保国民健康 营养法将严把关

2011-07-18 10:13 中港台时间|2017-04-09 03:21 更新

【大纪元7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17日电)卫生署制订“国民营养法草案”,拟对有引发肥胖、代谢症候群、高血压之虞的食品,限制其促销广告;另外,学校、军队、机关每日团膳供餐达一定规模,应聘用营养师把关。

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副局长吴秀英、食品组组长蔡淑贞今天指出,草案内容拟对有引发肥胖、代谢症候群、高血压之虞的食品,限制其促销广告;至于是否限制其赠品、集点、折扣等促销手法,则待母法通过后,另以子法具体规定。

吴秀英说,因为食品“有碍健康”的定义太过笼统,因此,学者专家建议卫生署,以代谢症候群中的血脂、血压、血糖的医学定义,以及严谨的肥胖程度,做为有碍健康的指标,限制部分食品的行销广告。

草案内容也规定,每日供餐达一定人数、用餐次数的场所,应聘用营养师,未来完成立法后,一定规模的学校的营养午餐,或是军营团膳、企业员工餐厅等,都要借重营养师的专业,确保每道菜色营养健康。

另外,卫生主管机关进行国民营养调查、国民营养监测,以及教育部等政府机关配合卫生机关进行营养教育,都将有法源依据,当主管机关发觉营养失衡、热量过剩等状况,可及早采行防范对策。

法条内文并未强制规定食品标示热量,蔡淑贞解释,台湾食品种类多样,同样的菜色,厨师若多用1匙油、多炸几分钟,热量就不一样,如果硬性规定现场烹调食品标示热量,执行不易,因此,主管机关将鼓励业者自愿性标示。

另外,速食风行买儿童餐送玩具、买大送大、减价时段等促销手法,业者高度关切国民营养法的修法风险。卫生署近1年来与速食业者协调,业者同意自愿标示汉堡、薯条、炸鸡等速食热量等营养资讯,同时提供沙拉、水果等餐饮替换选择。

卫生署法规会在日前通过国民营养法草案,即将送行政院讨论,未来立法审查通过后,将成为推动国民营养教育、慢性病与肥胖防治措施的母法,可订定配套子法,调查及监测国民营养,限制食品促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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