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育婴留职 已发210亿元津贴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7日电)劳动部今天说,性别工作平等法育婴留职停薪制度上路后,总共发出津贴达新台币210亿元,有效协助劳工兼顾工作与家庭。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说明,“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从民国98年5月起发放,截至今年4月底止,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受惠人数达23万9000余人,发放津贴金额共210亿余元,政府补助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共计44亿8985万余元。

育婴留职停薪制度实施以来,除津贴发放外,外界关注育婴留职停薪期满,是否能顺利复职

劳动条件司强调,依性平法规定,“复职”是指回复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的“原有工作”,而受雇者在申请复职时,除有法定情形且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绝,且不得有任何不利处分。

从劳保局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届满后仍在原单位加(复)保(曾复职)者达78.31%;届满后没有回到原单位但到其他单位加保者也有15.27%;届满后离开职场者仅6.42%。

另依劳动部以曾领取就业保险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且目前在职的受雇劳工为受访对象的调查统计显示,劳工于育婴留职停薪届满后,继续投入劳动市场者为97.3%(83.1%返回原单位,13.9%另觅他职,0.3%自行创业);没有继续投入劳动市场者仅2.7%,多数理由是为了陪小孩成长。

劳动部说,从实际数据观察,劳工在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多能顺利重返原单位复职,且未来会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者高达88.7%,显见育婴留职停薪制度,确已发挥协助劳工兼顾工作与家中年幼子女照顾需求的功能。

劳动部提醒,性平法已修正提高罚则规定,除最高可处30万元外,并公布违法雇主姓名,经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将按次处罚,呼吁事业单位依法办理。劳工如有相关法令疑义,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洽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