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赏析:〈行露〉

作者:明珠

(图:小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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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召南.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
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
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
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
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注释:

1. 行露:行,读音与“五行(金木水火土)”中的“行”相同。在本诗中的意思是:道路。

2.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厌,《康熙字典》:“音邑,厌邑,湿意。”“厌浥”两个字在本诗中的读音相同,都是“亦”。这两个字组成词组意思是“湿、潮湿”,一般用于形容自然环境,如唐.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而用于室内环境及衣物等日常的用品潮湿还是用“湿”,如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散入珠帘湿罗幕,孤裘不暖锦衾薄。”也就是“湿”这个字可以通用,“厌”或“浥”的使用则看环境。

这三句的大意:道路上的露水很重,我也知道要早晚赶路,可是道路上的露水太多了。言外之意是:道路上露水重,地上潮湿而路滑。古人出门办事或干农活,一般是早出晚归,可是现在道路上的露水重。

这三句是理解这首诗内涵的关键点之一,它告诉了人们此故事发生在什么月分,而在不同的月分中《周礼》有不同的规定。这也是此故事的主角“贞女”在这场诉讼中所提出的法律依据。中国古代是以道德礼仪作为衡量好坏的标准,道德礼仪就是古人的法律依据。

3.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本诗中的“雀”指的是“麻雀”或“燕雀”,古人用它来借喻庸俗浅薄或品德不好的人。如《左传》:“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史记.陈涉世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本诗更是留下了一个典故,“雀角”或“雀角之争”即用来比喻“打官司”。在农村或古代房子住过的人或许知道,麻雀经常会穿屋偷食稻谷。也就是穿过古代房子中堂的门,此门一般是不关的,晚上只关外院的门,麻雀还可从天井上穿下来。

这两句的大意是:谁说麻雀没有角?那它怎么能到我的屋里来偷吃稻谷呢?(言外之意是:麻雀的嘴长得很像角,它用长得如角的嘴巴来偷东西吃。但角和嘴不能混为一谈。)

4. 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女,音义通“汝”,你。家,室家、周朝时期婚姻必须遵循的礼仪(六礼);朱熹《诗经集传》:“家,谓以媒聘求为室家之礼”。速,召、召致。狱,狱讼、官司。《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本诗将“狱”和“讼”分开来用,都是表示打官司的意思。这两句的大意是:“谁说你没有依照六礼的规定来向我求婚了吗?不然怎么有借口把我告上官司?”言外之意是:你只是下了聘礼(六礼之一“纳采”),聘礼与整个六礼也不能混为一谈。

郑玄笺:“今彊(“强”的通假字)暴之男召我而狱,不以室家之道于我,乃以侵陵。”大意:现今这个强暴的男人想干坏事不成了还把我告上官司,他没有用婚姻的六礼对待我,用的是侵犯欺凌的方式。

5. 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然把我告上官司,但婚姻的六礼不完备。言外之意是,六礼不完备,我是不可能嫁给你的,你跟我打官司我也不会屈服。

六礼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笔者在〈草虫〉这首诗篇中也介绍了,亲迎过后还须要在男方家里举行传统的婚姻仪式(包括同牢而食等),才算正式成婚。

《仪礼.士昏礼》:“纳采用雁”,而这个“彊暴之男”有可能就如〈野有死麇〉诗中讲的,只是拿了一块死鹿肉或一只雁,就当成是纳采的礼物,就要求这位贞女与之私奔或行苟且之事。贞女不同意,“彊暴之男”就将这位贞女告到地方官那去,“彊暴之男”的借口就是说他有按婚姻的要求向这个女子求婚了。而这首诗其实就是贞女给地方官员的诉讼词(诉讼状,孔颖达疏曰:此篇实是讼之辞也)。所以这位贞女说:谁说那麻雀没有角,没角它能穿我屋内用它那长得像角的嘴巴偷稻谷吗(先借麻雀来讽刺“彊暴之男”)? 谁说你没有按婚姻的礼仪来向我求婚,没有按婚姻的礼仪来求婚,你怎么有理由告我呢?可是婚姻的礼仪完备了吗?六礼才走了纳采的步骤(室家不足),你怎么还告我呢?

正规的求婚模式,纳采也不是男子自己上女方家门求婚的,必须是让媒人或派使者上女方家门,而且孔颖达疏中还说:“纳采之雁,则女不告名,无所卜,无问名。”这是说,纳采是第一步,可是如果女方不告诉男方她的名字,后面的步骤根本走不下去,因为“问名”之后还要占卜吉凶的。但这个“彊暴之男”之所有敢把贞女告到地方官那去,也是利用了《周礼》中的一项规定,笔者会在赏析中讲这个规定。

6.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牙,《说文》:“牙,牡齿也。”槽牙。老鼠是不长槽牙的,也不像人那样需要换乳牙。古人说的牙,就特指槽牙,其它的都叫齿。墉,音容;墙。这两句的大意是:谁说老鼠没有牙,它没有牙怎么穿过我家的墙?言外之意:老鼠它确实没有牙,但它“有齿”,不然怎么能打洞并穿过我家的墙?老鼠“有齿(有耻)”,偷吃东西的时候,看到主人来了还会跑走。讽刺“彊暴之男”“无齿(无耻),想干坏事不成还把人告上官司。

7. 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女从”即“从女(汝)”的倒装句。此段文字大意:谁说你没按婚姻的礼仪向我求婚?不然你怎么有借口把我告上官司?虽然把我告上官司,我也不会屈从你的!

赏析:《毛诗.序》:“〈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笺: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者,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当文王与纣之时。〕

这段话的大意是:〈行露〉,说的是召伯审理民间诉讼案件的事情。纣王的暴政让社会道德败坏,但人们已经渐渐的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而周文王的道德教化得到更多的人认可,因此想干坏事的“强暴之男”不能侵害和欺凌贞女了。(郑玄笺:暴政对世人的毒害已不足以为继,做好人的道理已经让更多的世人认同,这个故事发生在殷商的末世,又正值周文王在教人向善,是文王与纣王同时在世的时期。)

〈行露〉这首诗并没有说是谁在审理这个案件。而据《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规定:“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大意:凡是老百姓不服从道德教化相互之间有争讼时,(大司徒)就与地方官一同审理他们的案件,审理过后,有触犯道德法规的就交给负责刑罚的士官处理并执行刑罚。

我们看了〈甘棠〉这首诗也知道,中国古代绝大部分当官的才是真正是为百姓服务,没那么多排场。召伯是朝廷的三公之一,也就在甘棠树下审理公务。《毛传》的作者当然是希望此案件由召伯来审理,这样召伯会主持公道。

本诗中的“强暴之男”想干坏事不成,还反过来告这位贞女,他以什么理由呢?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道路上的露水很重,我也知道出门办事要早出晚归,可是道路上的露水太多了,露重而地滑。(这是贞女在诉讼状中说的案件发生的月分,以及此案件是发生在自己的家中,因为道路上露水重,她没有出门。)

冬天过后,夏历的二月中旬才开始有露水,到了三、四月分,露水很重,特别是南方地区,气候很潮湿。孔颖达认为此案件发生在三月或四月分,《毛诗正义》疏曰:“知始有露二月中者,以二月、八月,春秋分,阴阳中也。《礼》:九月霜始降,八月仍有露也,则二月始有露矣。”“言多露者,谓三月、四月也。”

男方的依据是什么呢?《周礼.地官.媒氏》曰:“中(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详细解释及全文请参看〈葛覃〉赏析)此段文字的大意是:每年夏历的二月,凡是刚好达到通令中规定的年龄还未婚配的男女(男三十,女二十),在这个月内,可自由婚配(私奔也不禁止)。如果达到年龄上限无故不结婚者,受处罚。

即使在夏历二月有“奔者不禁”的说法,但也有条件的,男女双方年龄都要达到上限。并仅限于仲春二月,且女方也要愿意才行。可是现在发生的时间是三、四月分露重的时节。这些月分就要按照六礼的规定来完成婚姻礼仪。而且《礼记.内则》还特别界定了:“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按六礼正式娶过门的女子是正妻,私奔的只能当妾)”让女子过门就做妾,她也不意愿。

孔颖达把情节都分析出来了:“此彊暴之男,以多露之时(三、四月分),礼不足而彊来(强来),则是先未行礼(未按六礼的要求行事)。”“今行多露(道路上露水重),失时也(时令不对);礼不足而来彊暴,故贞女拒之。”这是说不在“仲春之月”,“强暴之男”根本没按六礼的要求去求婚,就强行要此女子跟他私奔或行苟且之事,贞女严词拒绝。可能女方有家人在,或有左邻右舍看到了,“强暴之男”无法得逞,就扔下一只雁,或者连雁都没有,就扔下一块禽兽的肉,然后威胁说:“我已经给过聘礼了,你不跟我走,我就拉你去见官,我们打官司。”结果贞女就跟“强暴之男”去找地方官员争讼。“强暴之男”恶人先告状,给地方官说自己已经下过聘礼了,但这个女子不跟他走;而以下就是贞女的状词(贞女先用上面的三句话交代了案件发生的月分和地点)。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谁说麻雀没有角?没有角它穿过我家的屋门,用什么来偷吃我家的稻谷?麻雀的嘴和角怎么能混为一谈?谁说你没有下聘礼?没有聘礼你怎么有借口将我胁迫来打官司?虽然你胁迫我来打官司,但聘礼和婚姻的礼仪能混为一谈吗?六礼不完备。(言外之意:没有按正式的婚姻礼仪结婚,上天是不承认的。)

即使是现代的婚姻,也要到民政部门去打结婚证书才算数。所以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强暴之男”认为自己有权有势,不想正式结婚却想用权钱来让贞女屈从,让人家当“二奶”,贞女当然不会答应。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谁说老鼠没有牙(槽牙)?没有牙它怎么打地洞并穿过我家的墙、偷吃我家的粮食?老鼠的“无牙(无槽牙)”和“有齿”能混为一谈吗?谁说你没有下聘礼?没有聘礼你怎么有借口把我胁迫来打官司?(不按正式的婚姻礼仪行事)即使胁迫我来打官司,我也不会屈从你的淫威!

本诗给读者留下了个悬念,因为周文王和纣王同在一世,如果这场官司是由召伯来审理,结果是怎样?如果这场诉讼案件是由纣王暴政所管辖的地方官员,用败坏了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又将是怎样的审判结果呢?

结语:〈行露〉通过讲述一则男女因婚姻之事争讼的故事,让现代读者了解了古人打官司的依据是用传统的道德礼仪来判定好坏和对错。贞女的守德依礼与坚贞不屈; “强暴之男”为了个人的私欲而欺凌弱女子,坏事没干成还胁迫贞女并把她告上官司。这一好一坏,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对比。也让各位读者扪心自问,您是站在贞女(坚守传统的道德礼仪)的一边,还是站在“强暴之男”(人品败坏到连“有齿”的老鼠都比不上)的一边呢?

《毛传》及《郑笺》则是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来分析发生这种事件的因由,孔颖达《毛诗正义》说的更是明确:“正义曰:殷之末世,故有衰乱之俗(败坏的社会风气);周之盛德,故有贞信之教(传统的道德礼仪)。指其人(指故事中的人物)当(发生在)文王与纣之时也。”

古代的经学大师一致认为,因为周文王和纣王同在一世,纣王在推行暴政,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往下滑,而周文王在教人向善做好人,人们在按传统的道德礼仪去要求自己。好人与坏人同在一世,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这样的诉讼事件。

唐太宗曾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徵传》)让我们以古为镜来看看现今的中国大陆,中共邪党窃国之后的这几十年,它宣传的是与天斗与地斗的无神论思想,推行“共产党文化”的歪理邪说,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各种名目的运动和折腾,不但将中华的传统道德礼仪破坏殆尽,中共邪党还残害了几千万的中国人民。中共邪党实施的暴政比之商纣王有过之而无不及。更有甚者,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还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李洪志师父讲的法去修心向善做好人,而中共邪党却容不下好人的存在,所以就发起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从法轮大法明慧网及大纪元新闻网法轮功专栏的报导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那些中共的警察,他们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里,抢劫财物,并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中共的法庭非法判刑,与本诗中的“强暴之男”有何区别?也许细心的读者会说有区别,是的,“强暴之男”还没有抢劫“贞女”家中的东西。那么与本诗中的“麻雀”和“老鼠”有何区别?也许细心的读者还是会说有区别,因为麻雀和老鼠看到主人来了会跑走;而中共的那些恶警不仅抢劫法轮功学员的财物,还把他们绑架到监狱、看守所、洗脑班等地方非法关押迫害,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甚至还发生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卖钱的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事件!使天地为之震怒!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暴政又能维持得了多久呢?人不治,天会治;可是当天惩降下的时候,以什么为标准来惩罚恶人呢?在这前所未有的历史时期,人们的选择也将决定了他未来的去留。您是站在同情和支持法轮功的一边,还是站在中共暴政的一边呢?笔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一个明智的抉择!@*#

责任编辑: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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