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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买已领牌新车 无法享有货物税5万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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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27日电)中古车旧换新减征货物税措施已生效上路,国税局目前已开始审核作业,但官员表示,民众若购买已挂牌的“新古车”,就不能享有货物税5万元退税优惠,提醒民众买车前须注意。

中古车旧换新减征货物税措施于今年1月8日生效,民众只要于新法生效日起5年内,将符合使用年限的旧车报废或出口,前后6个月内购买符合规定的新车并完成领牌登记,即可享有汽车减税新台币5万元、机车减税4000元优惠。

不过,退税申请若不符规定,民众可能拿不到减税补助。其中一种常见案例,就是民众买了已挂牌的“新古车”。

官员指出,新古车是已先领牌的待售车辆,由于部分车辆经销商的业务为了业绩考量,先挂牌在自己名下,以取得上游业绩奖金,之后再以略低于新车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官员表示,新古车名义上虽是新车,甚至从未有行驶纪录,但业务作为名义上的车主,仍须办理车籍过户,民众再向业务购买,就算是第二手用户,无法取得新领牌照登记,因此不能减征新车货物税。

官员表示,虽然已挂牌的新古车通常会比“新领牌车”便宜,但法案规定要新领牌的车,才能申请旧换新退税,所以民众无法同时享有车价与减税的优惠,“这种已领牌的新古车,比较适合没有旧车要处理的民众购买”。

国税局进一步表示,民众想将中古汽机车报废或出口换购新车,应先至环保署核准登记的废车回收商报废中古车车体,取得“环保署废机动车辆回收管制联单”后,到公路监理机关办理报废中古车车籍,取得“汽(机)车各项异动登记书”报废证明,并请新车经销商协助办理减征新车货物税。

国税局提醒,民众如有换车需求者,应检视有无符合中古车报废换购新车适用定额减征货物税的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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