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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宗教不动产更名登记 申请至2024年6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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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全台首件依《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公告的“中华基督教行道会新店教会三民堂”权利归属审认案,因公告40天无人提出异议,内政部11日嘱托新店地政事务所,更名登记为行道会所有。

立法院于今年5月20日三读通过《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并于6月10日正式施行。若有宗教团体以自己的资金购买、受赠、依契约或其他文件取得不动产,却先以牧师、寺庙管理人等自然人名义办理登记的情形,经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就可由内政部嘱托地政机关办理更名登记;不能更名者,也可以办理限制登记。

内政部8月15日依《暂行条例》公告“财团法人中华基督教行道会申请新店教会三民堂”权利归属审认案,因40天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11日嘱托三民堂所在地的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务所,将其更名登记为财团法人中华基督教行道会所有,为《暂行条例》施行后成功更名登记的首案。

内政部提醒,符合《暂行条例》规定的宗教团体,只要在条例施行2年内(2024年6月9日前)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所有权归属审认,就能避免自然人任意移转不动产,保全财产不会沦为私有。截至9月30日止,全国各地已有143个宗教团体共登录797件审认申请案,办理进度可于内政部“全国宗教资讯网”申请专区查询。

不过,若有人在公告期满前提出异议,内政部就会停止受理该案。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向《大纪元时报》表示,《暂行条例》仅限处理“无争执情形”的案件,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后续将由争执双方透过司法程序处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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