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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申报不符 罚锾上限提高到300万元

2005-01-25 19: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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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五日电)为了进一步保护智慧财产权,海关缉私条例日前修正,进出口申报不符处罚上限从新台币9万元大举提高为300万元;若有侵害智慧财产权情形,还可处货价1到3倍罚锾,并没入货物。

关税总局副总局长廖干顺指出,93年度海关查获进口涉嫌侵害商标权208案、6万3264件;进口涉嫌侵害著作权42案,其中有41案是盗版光碟共 6万6907件。另外,查获出口涉嫌侵害商标权 1案、3430件。海关积极缉私,对美国将台湾从特别 301优先观察名单降为一般观察名单,可说功不可没。

廖干顺表示,由于海关严格把关,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及边境防护局”、“移民及海关执法局”92会计年度度查扣到台湾仿品金额比91年大幅降低61万美元,排名也从第 2名降到第10名之外;93年度上半年,台湾也在前10名主要仿品输出国家之外。

为进一步展现查缉决心,廖干顺说,海关缉私条例日前修正公布,货物进出口申报不符取消原来罚锾下限3万元,把罚锾上限从9万元大举提高为 300万元;更增订若有侵害智慧财产权情形,可处货价1到3倍罚锾,并没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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