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新:我们该如何反腐败?

惊闻“黑社会成另类‘反腐功臣’”有感

刘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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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讯】9月18日,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至此山西“腐败第一案”被划上了一个句号。然而,这并不算完,其间的种种细节回味起来至今还耐人寻味。早在2004年12月,他就已因涉嫌受贿被停职并立案查处。奇怪的是,在他被“双规”后,还不断有“有人在保他,只会给予他‘双开’”的小道消息,在山西坊间广泛流传。他在山西政坛演绎的“带病升迁神话”,终于以他的落马而告终。值得玩味的是,他落马的背后暴露出官场三大怪现状:边“带病升迁”边“反腐倡廉”;形成了某些地区“官场生物链”;黑社会、情妇、小偷成“反腐功臣”。(1006-09-24《网易》:《侯伍杰演绎官场三大怪》)

据报导,在这起案件中,侯伍杰的落马具有强烈的戏剧性,山西腐败第一案的发现不是因为群众的举报、纪检的监督,而是栽在一个“不讲义气”的黑老大手里。从这个角度讲,这个举报贪官的黑社会老大,堪称“反腐功臣”。只是这个功臣有点“另类”罢了。据媒体披露,最近发现的另类“反腐功臣”形形色色,还包括小偷,贪官的情妇等。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胡方瑜,被小偷深夜从窗外挑走所穿长裤,小偷搜尽裤袋后将裤子扔掉,被小学生交到了公安局。警察竟在裤子皮带夹层里发现了几张钜额存单。有关部门顺藤摸瓜,一举查出胡方瑜贪污受贿十几万、挪用私分公款和涉及其他违纪金额500多万元的腐败大案。王守业,人称“开着直升机上去的”海军原副司令员,最近落马了!据报导称,王守业先后耗费钜资,包养了数个情妇。和很多贪官一样,王守业最后“栽”在了包养的情妇身上。

稍稍总结一下这几年来全国发生的腐败案,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背后,都有情妇的阴影。到百度上去搜索一下,与“贪官”、“情妇”二者相关的网页,竟然多达197,000页。贪官与情妇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形成产业,造就“情妇经济”。

小偷、情妇甚至黑社会老大成了腐败分子的“克星”,真是匪夷所思,然而铁的事实就摆在我们眼前。有些贪官,若不是情妇铁心、铁证举报,非但倒不了,还可能会往上升。《人民论坛》就此发表文章质问:如此这般,到底是贪官的脸皮厚,还是反腐的力度弱?情妇牵出贪官,这也绝不是第一次,不久前因“用MBA管情妇”而大受关注的原安徽省宣城市委副书记,就是因为“首席情妇”失宠后来了个反戈一击,才会露出马脚。

更令人惊讶的是,贪官东窗事发,有人统计,80%是由非正常渠道曝光的。即所谓小偷偷出贪官、官官相杀杀出贪官、日记写出贪官、艳舞舞出贪官、不幸事故牵出贪官。本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发生这么一两件蹊跷事本也不足为怪。如今却大量出现这种“情妇帮我们反腐败”、“小偷帮我们反腐败”,这种现象正常吗?有人总结说贪官有五怕:第一怕事故;第二怕刁民;第三怕小偷;第四怕意外;第五怕情人。贪官怕天怕地,似乎就是不怕纪检和检察。这着实折射出当前中国反腐所面临的困局──正规监察机构“失灵”,难以对贪腐和职业犯罪构成威慑,只能冀望于某些偶然性事件的发生。

在此,我们不禁要发问,难道让小偷、情妇、黑社会老大来帮我们反腐败吗?当然不能!这种极富戏剧性的现象只能暴露出我们国家在政治体制上所存在的巨大制度性漏洞。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来反腐败呢?

打击和防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本来是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能。在我们国家监察机构并不是不多,党务系统有纪检机构,政府这边有监察机关,司法领域又有检察院,可以说至少从形式上为防止贪腐和职务犯罪建构了种种监控设施。但是为何反腐的重任却落到了情妇、小偷甚至黑社会老大等人的身上?贪官为什么不是被监察出来的?为什么这些监察机关往往在关键时刻就“失灵”了呢?这可以从几个不慎落马的官员口中得出答案。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坦言:“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人能管了。”原广西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感叹:“党给我的权力太大了,没人敢监督我。”由此看来,似乎也不是监察机构的眼力不如小偷,而是制度性的“视而不见”,是监察机构的制度性“沉默”纵容了贪腐泛滥如过江之鲫。

每一次有大案要案出来,总是说要加强监督,要从制度上弥补漏洞。可是往往就成了空谈。比如,反腐败中的形式主义就很不少。什么廉内助、廉政承诺、廉政账号、参观监狱等,这些所谓的“制度创新”往往“只见打雷,不见下雨”,沦为政治作秀,口号喊过以后,谁都没有当回事。最后,还得依靠情妇来帮我们反腐败,但是把反腐败寄托于这种偶然的暴露保险系数又有多大呢?委实是靠不住,我们要防止的是制度上的“视而不见”。

正如有关学者指出的那样,虽然我们国家有一套不算太差而且也成系统化的廉政监察制度,却没有相应地推动该制度落实的科学机制。迄今为止,被绳之以法的贪官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如果说,这个观点没有什么过硬根据的话,那麽可以换种说法──仍然逍遥法外的贪官恐怕大有人在。人们总是在苦苦反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什么我们挖出来的只是“一部分”,而且只是无法从根本上动摇腐败体系的那一部分?为什么挖出来的只是小老鼠和苍蝇?而不是硕鼠和老虎?就是因为我们廉政监察制度的结构和功能,不是按照一网打尽的目标去构建的,而是按照模棱两可的政治承受力和意识形态原则去设计的,这就带上了极大的人治色彩。所以就由这种故意的制度性缺失而导致了无意的机制性“沉默”或“视而不见”,最终陷入了越反越腐、越腐越反的恶性循环之中。

我们应该对照一下,为何香港能够保持公职人员的清廉呢?要知道上世纪五、六○年代香港社会的贪腐问题同样泛滥成灾,几乎凡是在有权力存在的地方都会发生贪污腐败。但是自从港府设置了廉政公署以后,香港的贪腐现象逐步消失,直至成为全球最为廉洁的地区之一。今年3月29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为《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让人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全面介绍了香港“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30多年来,香港廉署之所以能屡屡扳倒位高权重的“老虎”、财大气粗的“硕鼠”,原因之一就是拥有不容置疑的权威。人家只有一个廉政公署就足以令官员们心惊胆寒,不敢贪不能贪也不想贪。而我们有党的纪委、监察机关和检察院,却还没有从实质上对贪官污吏和公职犯罪造成强有力的围追堵截之势,更不要说威摄力了。中国大陆的执政党和政府打造的“二元廉政架构”是世界上最独特,也是世界最庞大的廉政监察制度体系,而且这种制度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执政党反腐败的诚意和决心,但为何竟把“很简单”的事情变成了党和国家的不能承受之重?就是因为这些廉政监察机构缺少应有的独立和足够的权威,常常会沦为橡皮图章,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深刻反思和醒悟。

有专家称,我国社会正处于改革转型期,改革尚不到位,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腐败高发期还会持续相当长时间,贪污手段会更加隐蔽,人际网路会更加庞杂,因此反贪成本也会更高。在这方面,香港廉署不啻为内地借鉴的经典范本。借鉴并不是完全照搬其组织架构,而是运用其制度精髓──掌握足够的权威、制定正确的战略、建立强有力的专业化的独立的廉政监察机构。另一方面,由于处在市场化转型期,中国大陆的贪腐和公职犯罪问题的难点和复杂性还在于政府和市场职能的相互交叉含糊不清,政府职能还没有从一般性经济事务中彻底退出去,从而造成了贪腐寻租的巨大温床。因此,明确政府职能,确立有限政府,使政府成为游戏规则的监管者而非参与者,不仅是反腐败标本兼治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好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是的,反腐倡廉,我们还任重道远!千言万语一句话:“勿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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