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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业者应缴保证金 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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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新竹报导)新竹县近年来房地产交易热络,但衍生不少中介纠纷。据议会接获的投诉指出,房市交易纠纷近年来层出不穷,例如坪数与权状不符、房屋漏水或屋况不佳、停车位产权不清,违约金争议甚至有恶性诈欺等情事,消费者大吃闷亏之后往往求偿无门。

议长张碧琴指出,中介业者依法须加入不动产中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并缴纳保证金,消费者若权益受损即可向该公会求偿,县府也应加强取缔非法并监督合法业者加入公会。县府消保官靳邦忠表示不肖业者横行,不但伤害消费权益也严重影响新竹县的房产交易声誉,他将会同地政局官员进行房仲业者的普查,以免这类投诉案件层出不穷。

新竹县不动产中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范正男表示:依“不动产经纪管理条例”,未经考试及格而非法营业的中介依法应处以十万元以上、卅万元以下罚锾。合法的业者依规定也应加入公会组织并缴纳卅万元的保证金。消费者若权益受损即可依法向该公会请求代为赔偿,该公会再向业者求偿。但部分合法业者为规避缴纳保证金,因此目前约有三分之一强的业者至今未加入该公会。

范正男等人同时也指出新竹县坊间约有二百多家房仲业者,其中合法业者约有一百五十余家,加入该公会的成员有一百零二家。他说,多数的中介纠纷都来自未取得证照的非法业者,至于由合法业者引起的纠纷,也因该业者未加入公会而使得消费者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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