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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外移也可入公会?台内政部: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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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4日电)台商将公司或营运总部设在台湾,将生产线移往海外,却发生没有工厂登记证无法加入公会的问题。内政部次长曾中明今天表示,1个月内将与经济部、业者讨论相关修法问题。

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今天下午在立法院召开“因应两岸经贸与产业结构转型,业界参与公会制度检讨”协调会,会中有多个纺织相关公会总干事与会。

丁守中指出,因应两岸经贸与产业结构转型,国内部分生产业者已经将工厂移往海外,台商只剩下公司或营运总部设于台湾,并没有工厂,但依“工业团体法”规定,没有取得工厂登记证照的公司,无法加入公会。丁守中呼吁,应放宽法条解释,让类似状况的台商可以加入公会,以免公会运作发生困难。

对此,经济部工业局副局长高惠雪表示,对于是否修改“工业团体法”没有意见,但是希望业者能够将研发与营运中心留在台湾,并且进行公会合并。

曾中明说,由于今天到场的产业以纺织业为主,但修法涉及的产业很多,内政部1个月内将会与其他业者以及经济部进行沟通,在符合国家政策发展与业者现况的情形下,考量是否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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