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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搶法輪功展板食環署引公憤

梁振英上台後食環持續滋擾法輪功 被指助中共箝制表達自由

法輪功學員在旺角鼓油街設真相點,向大陸遊客及香港市民講述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蔡雯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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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2012年梁振英上台出任特首後,任內一方面利用青關會滋擾本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另一方面又指使食環署強取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物資,過去數年一直持續。近日一宗發生在旺角鼓油街的法輪功真相點,食環署人員突襲強搶展版的事件引起市民的憤怒。

前日傍晚在「旺角人旺角事 MKpeople」Facebook專頁,有市民直播一段食環署職員強取法輪功學員在鼓油街真相點的展板。許多網民都批評食環署的行為,紛紛留言表達不滿。網民Rangzong Dou:「食環公安助中共滅聲」,Joe Choi:「食環化身城管」,Astor Kit Yu Lo就質疑,唱歌大媽在尖沙咀亂丟垃圾,卻不見食環勤力執法。Christopher Ma:「香港有示威自由」。

法輪功學員詩女士長期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設街站(真相點),向大陸遊客及香港市民講述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直到旺角殺街取消行人專用區後,便將街站移到鼓油街,每天由下午2時到6時開設。

前日剛好下大雨,她表示延到2時後雨停了才開真相點,大約是下午約3時,她與另一位學員正忙著擺設時,食環署人員在沒有任何警告下,不聲不響的剪斷繩索,快速的取走串在一起的四張展板,她便追上去理論,不讓食環署人員拿走,後來對方報警,最終還是無法取回展板。

詩女士指,當時停靠在路旁的一輛所謂食環署的車子,是一輛沒有任何標誌的普通麵包車,搶走展板的人都是一些外判的工人。

食環署人員前日傍晚突襲強搶法輪功學員的展板,並放進停靠在路旁的一輛沒有任何標誌的小型客貨車。(市民提供)

她說,其實這種情況已持續幾年,很多法輪功學員在全港的真相點都時常遭到食環署的突襲,現在平均每週一次,對方自己都承認需要「交差」,「他們要交功課,每個星期來突襲時都有一人在旁錄影。」

她強調自1999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自己約在2006年開始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開設真相點,目的就是要告訴市民及遊客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十多年在這附近結識了一些老街坊,常常來拿新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如《明慧週報》等,都非常的支持法輪功。同時從《九評共產黨》問世後,真相點也成為勸大陸遊客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的三退點,很多大陸客來看真相展板,了解真相後加入三退行列,有時一週能退120人。但梁振英上台後,不但有青關會,也利用食環署來滋擾法輪功講真相的活動。

長期協助法輪功學員的前民主黨社區主任周偉東表示,食環署一直利用《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104條侵擾真相點,但事實上該條例並非針對示威遊行,而是針對環境衛生如街招等,他強調一直到梁振英上任後,才引用此條例鉗制市民言論表達自由。
裁判官曾指 食環無撿取橫額權力

一宗發生在2013年5月,法輪功學員陳先生在旺角亞皆老街真相點講真相時,一批食環署人員欲取走展示的橫幅,雙方僵持,其後食環署以阻礙公職人員罪控告陳先生。2015年1月29日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以證據不足,判陳先生無罪,並取回案中被移走的橫幅。

當年裁判官蘇文隆表示,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食環署只有「移走」(Remove)橫額的權力 ,沒有「撿取」(Seize)橫額(作為證物)的權力。法例也沒有禁止橫額擁有人「移除」自己的橫額。假如雙方都在「移走」橫額時,食環署「移走」物品的權力並不凌駕於橫額擁有人。

法輪功學員強調,市民進行和平示威申訴,是《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他們開設的真相點沒有阻街,是完全合法的活動.要求食環署等部門立即停止侵擾。◇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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