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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加政府发联合声明 忧修例恐影响在港公民

疑惧市民6.9上街 港府提新建议 被指小修小补

继欧盟、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向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发出国会议员联署信要求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后,英国及加拿大政府也在香港时间30日晚发出联合声明。(大纪元合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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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李逸香港报导)继欧盟、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向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发出国会议员联署信要求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后,英国及加拿大政府也在30日晚发表联合声明,关注修例可能对在港的英、加公民造成潜在的影响,同时有来自欧、美、亚等六国的15位议员联署信函,要求林郑月娥撤回引渡恶法。而本地已有超过300个团体及学校联署反对引渡恶法。

面对内外压力,30日港府宣称接纳立法会建制派的建议,会在三方面提出六项额外措施,包括提高移交罪行的门槛。不过民主派不接受,批评港府与建制派合谋;法律界则批评是小修小补,未解决核心问题。

英国及加拿大政府在香港时间30日晚约8时发表联合声明,就香港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对英、加公民的影响表达担忧。联合声明指出修例将冲击《中英联合声明》,并提出港府应考虑一切其它选项取代修例,还表明英、加当局已跟港府沟通过。此为首度有外国政府公开对“送中”恶法表达意见。

联合声明由英国外交大臣侯俊伟(Jeremy Hunt )和加拿大外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联合发表,指出正持续关注港府提出修订引渡条例的进展,“(修例)建议明显在香港引起重大争论,尤其是它移除了引渡到中国大陆的地域限制。”

“我们担忧修例对在香港的大量英国和加拿大公民、对营商信心以及对香港国际声誉的潜在影响。此外,我们相信修例有对《中英联合声明》所订立的权利与自由造成负面冲击的风险。香港的引渡协议应符合‘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原则,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在与港府的对话中,已经明确表达了这些观点。”

联合声明并写道:“修例建议应受到最严格的审核,包括立法会。我们敦促香港政府与香港广大的本地与国际持份者作有意义的接触,确保完全考虑到他们的忧虑。我们相信港府应给予更多时间好好考虑一切其它选项与保障。”

欧美亚议员联署促撤恶法

另外,位于英国的非牟利组织“香港监察”周三(29日)发布一封来自多个国家15名议员的联署信,要求林郑月娥考虑撤回修订草案,并探讨其它方法解决逃犯问题。

联署信由英国上议院议员大卫阿尔顿(David Alton)、英国下议院议员兼自由民主党党鞭卡迈克尔(Alistair Carmichael)、德国议员Katrin Göring-Eckardt、加拿大议员兼副影子外交大臣Garnett Genuis、马来西亚议员兼“东盟人权议员组织”(ASEAN Parliamentarians for Human Rights)主席查尔斯圣地亚哥(Charles Santiago)、代表奥地利的欧洲议会议员Josef Weidenholzer、7名美国众议员及1名美国参议员等15位外国议员发出。

联署信表示,认同需要就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的案件寻求公义,相信可以按法律学者及立法会议员提出替代方案形式处理,令香港有时间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修例,最终达致一个符合《中英联合声明》保护基本人权和法治的解决方案。

联署信又说,现行的引渡法例在中港两地设立一道防火墙,能够捍卫香港的法治;并指香港在连接中国大陆与世界之间有关键角色,也是中国大陆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地,香港的法治及自治对所有联署议员的国家有着重要的利益,希望林郑月娥考虑撤回修例,寻求其它选择。

美商会提八疑问

香港的美国商会再就《逃犯条例》修订发表声明,指修例有太多不确定性,政府需要多加解释,并要求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回应八条问题,包括有三十名外交官表示不支持修例,并会重新检视对港关系,港府如何回应?三名香港法官据报对修例深感不安,连作为把关人的法院都认为修例不可行,港府如何保证修例不影响本港法治?以及港府如何保证申请移交一方会对疑犯作出公平审讯?

美国商会周三(29日)与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会面,商会重申不明白为何要急于修例,处理已存在20年的“漏洞”,又认为香港要维持优秀的法治环境,必须遵循正当的立法程序。

港府突接纳建制派建议

面对国际社会及本地各界的反对压力,港府30日突让步。首先是建制派30日上午抛出39名立法会议员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发联署信,就修订《逃犯条例》草案提出两项建议,包括将移交罪行门槛,由监禁三年提高至七年或以上,以及移交请求必须由相关国家的中央机关或部门提出。以中国大陆为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

随后,李家超30日晚6时45分见记者,交代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的最新立场,包括接纳建制派有关移交罪行门槛的提议。他称听取各方意见后,政府决定就《逃犯条例》草案作出三方面共六项修订:包括第一,缩小适用范围至最严重罪行,将提高移交刑期的门槛,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或以上;第二,当启动移交逃犯时,加入更多限制,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有律师代表、不能强迫认罪、盘问证人权利及有上诉权等,同时要在有效追溯期内提出请求;第三,加强保障疑犯利益。

李家超表示,提高移交刑期门槛后,将可剔除三类共七项罪行,包括刑事恐吓、放弃枪支交给无牌人士,以及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等有关色情活动的罪行。

鉴于公众质疑处理移交逃犯请求的严谨性,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只会处理由当地中央机构提出的请求。以中国大陆为例,特区政府只会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至于刑事调查、充公刑事犯罪得益等请求亦如是。

对于有意见认为被定罪港人应可申请回港服刑,他同意有关意见的方向,政府将于条例草案通过后再商讨。

民主派反对 斥“打龙通”

民主派表明不接受,民主派议会召集人毛孟静重申民主派不二心的立场是要求林郑月娥政府撤回恶法:“整个修订必须撤回,所有什么建议基本上是门面功夫,用来装饰点缀,这些小修小补无助我们的基本原则和立场,不论香港社会或国际社会都对中国司法和法律制度无信心。”

她批评提出此修订是建制派与政府“扯猫尾”行为:“大家看到时间上非常配合,立法会建制派与政府合作无间,那种‘打龙通’(串谋做坏事)感觉令人愤怒……林郑做那么多事摆明是想降温,她以为这样就可令大家舒泰少少,6月9日最好不要太多人出来,因为她很难落台,但整件事大家看到她是适得其反,效果恰恰相反,让大家看到他们那种自己人一个俱乐部般,将所有规则争议全部淡化,以为无事,但本质仍然无变,就是要将香港人或所有在香港的人,它要你送中(中国大陆)你就送中。”

民主派吁6.9上街 用脚震慑无耻政权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批评政府的新建议不切实际、“整色整水”(装模作样,做表面功夫),形容政府好比在给香港人“吃猪馊”:“今日的建议是在猪馊上加些沙律酱,再加些水果,跟住迫香港人吃。”

李家超表示在移交协定加入审讯权利,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有律师代表、盘问证人权利、不能强迫认罪以及有上诉权等条件。尹兆坚指出这些都不会写在法例当中,质疑政府意图蒙骗香港市民:“过去很多例子说明共产党不可信,单看维权律师王全璋案,内地所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保障,在共产党面前都只是废纸一张。”

尹又指新建议是为部分权贵“度身订造”,以争取他们的支持。他重申民主党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草案,若林郑月娥一意孤行漠视民意,市民就必须于6月9日上街,用脚步震慑这个无耻政权。

今次有部分建制派没有参与联署,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内会主席李慧琼、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及实政圆桌的田北辰。

田北俊:游行人数影响北京行使恶法

田北俊表示,游行人多将会给北京带来压力,即使通过修例,或不会轻易执行。(蔡雯文/大纪元)

同为建制派、当年曾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30日在一网台节目中表示,游行人多将会给中央带来压力,即使通过修例,或不会轻易执行。今次港府接受建制派建议无疑是得到北京的同意,不排除是缓解各界和国际社会对修例的压力。

田北俊称九七香港主权移交以来,人大、政协一直担任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见的角色,但中联办早前就《逃犯条例》修订一事,紧急接见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传达中央就今次修例的意思的做法,“以前从未发生过”,估计《逃犯条例》修订是由中央“拍板”。

对于民间和国际社会持续不断地反对今次修例,泛民主派更决定在6月再次举行大游行反对修例,田北俊认为北京关注今次游行和民意。“我觉得民意是紧要的,我希望特区政府听到这个民意,北京就一定看到。你问我6月9日人多有无分别,司长说无,我就说有……今次这条条例的影响比23条要大。”

对于港府一再以特首和法庭把关游说市民支持,以及近日爆出法官对修例的担忧,田北俊承认大陆与香港的法制存在差异,坦言商界对于修例普遍都认为无法信任所谓的法庭和特首把关的说法。“以前就是立法会把关,特首都是中央任命,现任特首只有一个老板就是北京”。他说,商界忧虑通过修例或会损害香港作为“窗口”的角色,经济或楼市会因此受到影响,“法例通过,无人会安心”。

对于今次建制派突然提出两项建议,港府随即同日表示接受,田北俊认为其实是北京批准,建制和港府互相配合而已。

法律界:小修小补核心问题未解决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政府的新修订建议只是小修小补,未能解决核心问题,他认为政府必须将公平审讯等要求写入法例。

他说:“仍然没有解决核心问题,究竟疑犯被移交到国内后,如何保证他得到公平审讯,如何保障其基本人权受保障。按国际移交逃犯协议的范本,有规定如果申请遣返地,不符合人权标准中公平审讯,必须拒绝的。这一点政府都不肯加入条文,不知为何。”

张达明指若不写入法例,香港法庭的把关角色很有限,在处理引渡申请时,只能审视要求一方提供的书面证据是否成立:“到中央接不接纳?香港法官面对的压力好大,甚至会不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中央给更多压力法院?大家不知道。”

他又认为不应剔除立法会审视的角色,以及“港人港审”也值得考虑。他敦促将修例议案重交法案委员会讨论。

偷铅笔擦胶都可判十年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认为,建制派提出的两项修订建议,根本上没有处理问题的核心,修例后港人仍可被送到党治、人治的大陆受审。他举例,在香港,盗窃罪可被判监10年,也就是说“偷铅笔、擦胶”都可被判10年,故此调高门槛后,只要在大陆牵涉政治、党的权力或宪制有关的罪行,一旦党拿定主意要把某人引渡到大陆,大可以迁就引渡门槛,挑选可判监七年或以上的罪行去提出引渡,而这类罪行在大陆多的是。

另外,建议引渡要求须由中央机构提出,虽然比一般县市都可以提出好些,但梁家杰强调,大陆始终是党治、人治的地方,法律是为党、为政治服务的。

吁聚焦台湾杀人案

对于港府就《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所作的三点修正,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指只流于旁枝末节,未能解决香港及国际社会的疑虑,促请政府撤回草案,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台湾杀人案上。

杨认为港府在决定移交门槛时流于随意、业余,短短几个月就改变主意,缺乏科学理据去解释提高门槛的理由,令人惊讶。

他指,只受理由请求地最高机关提出的引渡请求本身并无不妥,唯李家超称此做法只会以“政策声明”方式处理,意即不会明文写进条例内,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杨岳桥认为此举说明政府根本无心落实相关做法。

关于加入更多人权保障方面,杨岳桥引用夏正民前法官于2005年的判词,指出法庭并无权力去判断请求地的法治水平、对疑犯的人权保障是否足够、疑犯是否能享有聘请律师、上诉等法律权利,并指出此等权利是握在行政机构手上。杨续称,即使在移交协定订明疑犯在移交后的权利,若请求地无能力或蓄意不履行,港府亦无从追究,所谓的人权保障流于“口讲口赔”。

杨岳桥重申这种小修小补完全无济于事,港府应该立即撤回草案,并以如“域外法权”等其它可行方法处理台湾杀人案,为受害人和家属彰尽公义。◇#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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