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1日訊】共產极權制度的湮滅,應當与新的制度因子的萌芽和生長同步。否則,倘若沒有新因素的出現,舊制度的死亡將會導致一片荒蕪与廢墟。
在中國,共產主義在20世紀最后20年的衰落,除了意識形態失去公信力,政治統治范圍逐步收縮,由极權統治逐步衰減而走向威權統治這些否定性的結果之外,具有建設性的新的制度因子的萌芽和生長,在城市,是私營和外資企業為象征的市場經濟的出現;在鄉村,則是分田包產到戶的“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以及鄉村自治与民主選舉的出現。
所謂「鄉村自治与民主選舉」的興起,起源于改革后中共基層組織在農村的癱瘓和中共政權在農村統治能力的喪失。80年代初,廣西宜山縣和羅城縣自發組織了“村民委員會”,填補了基層政治真空:維護治安,調節糾紛,管理公共設施,提供福利。這种形式最后為北京所被動承認,于是,村委會寫進了1982年憲法。
然而,如何具体產生和形成村委會仍無制度規定。1987年年11月,人大常委會終于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其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在人大和民政部的全力促使下,該法自1988年起向全國推展開了。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因此,即使有1989年6.4事件之后的大倒退,鄉村選舉也僅僅是停了一年,在這一年中,農村形勢返回選舉之前,且進一步惡化。迫于形勢,中共又全面恢复了《組織法》的推行。
与過去中共的所謂“選舉”最基本的區別是,党支部和上級政府不再擁有提名和壟斷候選人的權力,村民可聯名推荐,可自荐,也可用“海選”等方式确定候選人。選舉過程中,有的實行競爭選舉方法,有的設秘密投票間等。當然,在中共這樣一個從未有過民主選舉傳統的共產体系內,村委會的選舉肯定不會一帆風順,有的地區具有實質的競爭性,有的則受到背后的干預或操縱。
在村委會之后,農民又自發創造了村民代表會議____即村議會,它代行了村民會議的部分甚至全部權力。至1994年,全國已有一半以上的村庄建立了自己的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而整個大陸已有16個省(市、自治區)在地方性法規中列入了有關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的內容。“村議會”的出現標志著實踐已超越了選舉這一簡單向度,向權力分立和制衡的方向移動,從而開啟了一類新的制度安排。
當然,作為共產制度的最后堡壘,中共在鄉村的基層組織──村党支部,在某种程度上仍具有支配力,從而与村民代表會議、村委會形成了二元權力格局。如何使村議會對中共基層党組織具有制約作用,如何把中共党的活動納入民主法治軌道,使共產主義色彩逐步褪光,仍是今后中國鄉村建設的核心問題。
──原載《自由亞洲電台 》 (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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