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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具生態毒性 應妥善處理

2011-11-24 11:55 中港台時間|11-25 08:26 更新

【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大紀元記者黃宜甄台灣台北綜合報導)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4日公布「99至100年度家庭用藥總檢查暨家庭廢舊藥品環境毒性評估計畫」顯示,感冒藥與止痛藥成分,在國內河川、地下水,甚至汙水廠的放流水中濃度,都高於國外,可能與人們將廢棄藥品丟入水槽、馬桶中有關;藥品隨著汙水進入環境,將造成生態毒性。

東南科大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主任林景行表示,國內目前有20餘座焚化爐,燃燒溫度約850度至1‚050度,民眾只要將過期的藥品丟入垃圾桶,經焚化爐處理後,就可避免直接汙染。

林景行表示,世衛組織建議,過期藥品如含鹵化元素有機物及抗腫瘤藥物的過期藥,需經溫度1‚200度以上的特殊焚化爐處理,目前全台共有120間家庭用藥檢查站可協助民眾處理過期藥品,詳情可上網站 http://www.52014.org.tw/查詢。

藥師公會輔導理事長連瑞猛表示,在經過宣導與推動廢棄藥品回收制後,估計使國內健保給付排名前20名的四類藥物每年廢棄量由102.73公斤降低至59.87公斤,降低率達42%。

連瑞猛表示,過期藥水要倒入夾鏈袋,沖洗藥水罐的水也要倒入夾鏈袋,藥丸需集中在夾鏈袋裡,並將泡過的茶葉、咖啡渣等混合在一起密封後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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