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州長葛瑞格·雅培(Greg Abbott)6月22日簽署德州的《讓美國再次健康法》(Texas Make America Healthy Again,簡稱MAHA),規定自2027年起,部分含特定添加物的食品必須在包裝上加註警示標籤,內容為:「根據澳洲、加拿大、歐盟及英國主管機構的建議,本產品含有某些不宜供人類食用的成分。」
新法涵蓋44種爭議添加物
新法參考美國衛生部長小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 Jr.)推動的聯邦提案,要求對多達44種爭議性食品添加物加註標示,包括人工色素柑橘紅2號(Citrus Red 2)、溴酸鉀(Potassium bromate)、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與綠色3號(Green 3)等,這些物質常見於麵包、糖果及其它加工食品中。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資料顯示,原本批准使用的九種人工色素中,已有三種被禁用,包括紅色2號;目前正與產業界合作,逐步淘汰其它人工色素。研究指出,部分色素可能導致兒童過度活躍、注意力不集中,並帶來其他健康風險。
立法目標:保障知情權與選擇權
德州共和黨參議員羅伊絲·科克霍斯特(Lois Kolkhorst)表示,立法核心在於讓民眾清楚了解所購買食品可能含有的成分,從而做出更明智的選擇。她在社群平台X上寫道:「這部法律旨在賦予消費者知情權,而非實施禁令。」
不過,部分列入標示清單的添加物在其它國家並未全面禁用。食品產業協會與科學公益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專家湯瑪斯·蓋里根(Thomas Galligan)舉例指出,藍色1號與抗氧化劑BHT(二丁基羥基甲苯)在加拿大與英國等地仍可合法使用。他並質疑清單的科學依據:「若警示標籤缺乏準確性與一致性,其合法性與公信力將難以維持。」
法律可能存漏洞 專家呼籲審慎執行
環境工作小組(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政策分析師梅蘭妮·貝聶許(Melanie Benesh)指出,新法雖具警示意義,但條文設計存在監管盲點,可能導致部分添加物未被納入標示範圍。她以常用於麥片製程的漂白劑偶氮二甲醯胺(Azodicarbonamide,ADA)為例說明:雖被列入警示清單,但根據聯邦法規,若符合特定使用條件,仍可能無需標示。
儘管外界對執行細節存有質疑,仍有食品安全專家支持新法。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食品政策主任布萊恩·羅恩霍姆(Brian Ronholm)表示:「這項法案象徵著德州消費者的一場勝利,也顯示各州已開始主動行動保護公共健康,而不再被動等待聯邦政府的作為。」
作者介紹:Zachary Stieber 是《大紀元時報》駐馬里蘭州的資深記者,負責報導美國與國際新聞。
原文「Texas Governor Signs Law Requiring Warning Labels on Some Foods」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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