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牧:論「和諧」與「民主」(三)

靜態下的「禮治」是「和諧」

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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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三、靜態下的「禮治」是「和諧」

從儒家的原創思想《周易》出發,「天人合一」的「禮」就是「和諧」,自然世界和人類社會本身就處在「和諧」的狀態之中,相互之間是「道」的關係,也是「禮」的關係,但自實際形成為君主制的「禮制」以後,又決定於「仁」、「德」之倫理。

儒家(經學)的始祖孔子認為,治理國政要「為政以德」,「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篇》),「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說明治理國政之「道」是「德」,以德治國,以「禮」為原則;說明不學習先人知識,不會講話寫文章;不知「禮」,不知如何在社會上立身;人生的成功在於和諧;而對於自然、萬物及人來說,首要的是要確立「名」,即要正「名」(即分清事物的本質屬性及人的職務、長幼、姓名、性別,不能誤斷為「名分」,《論語.子路》:「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論語》),確立存在於社會上的「本質」關係;宋明理學的史學家司馬光加以闡述,認為治國要講究「禮」,正名分、名位,這是「天子」最重大的職務事項,名不正則人民手腳無措,沒有方向行動(同上《資治通鑒》卷第一「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慾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

甚麼叫「禮」呢?是人和事物的本質、規律及相互關係,在中國君主制社會中,「紀綱」就是「禮」(《資治通鑒》卷第一何謂禮?紀綱是也),由此,產生「禮」制和「三綱五常」的人際準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仁、義、禮、智、信」;要明確遵守「禮」制上的君臣關係,家庭中的父子、夫婦、兄弟的關係,社會中的朋友關係,是不能改變的,君要仁、臣要忠,父要慈、子要孝,夫要敬、婦要從,兄要友、弟要恭,朋友要有信;正是孔子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國君要守君道,臣下要守臣道,父親要守父道,兒子要守子道;每個人都在國、家的社會關係中處在固定的「貴賤」等級地位,扮演固定的角色,履行固定的義務,才能夠去實現自己的人生仕途名分,和「光宗耀祖」的家族本位;同時,治理國家只要能夠有禮讓精神,這樣就沒有甚麼難辦的,如果不能以禮讓精神來治理國家,有「禮」又有甚麼用呢?(《論語.裡仁》,「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禮」的作用,就在於使社會「和諧」為根本(《論語》學而:「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禮」還配有「樂」,從感情上來求「同」、「中」、「和」的「和諧」的人際社會關係。

「禮」又是社會關係的原則,是統治和社會關係的維繫,「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資治通鑒》卷第一)。這就是說,尊貴者居於低賤的之上,低賤的奉承尊貴的;上位者使喚下位者,如同心腹使手腳運動,根莖制約枝葉一樣;居下位的侍奉在上位的,如同手足衛護心腹、枝葉庇蔭莖根,然後才能上下相保護而國家得以治理、安定;所以,紀綱是講人際社會關係就像樹木的根、莖、葉以及人的手、足、心臟的關係一樣,相互依存、相互保護,社會就能夠和諧。

上尊下卑的位置如同天尊地卑一樣,上位者身先百姓,勉勵他們耕作,這樣做永不懈怠(《論語.子路》:「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以豐衣足食「為天」,「乘轎的、騎馬的、走路的」渭分明,這是人文的和諧,也是「君權神授」的君主專制社會特有的,「以人為本」的、「民本主義」和「民本經濟」的和諧。

這種「禮」制和「三綱五常」的「紀綱」又是奠基於道德的基礎,所以,強調「仁」、「德」,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篇》),說明沒有仁、德,禮樂也是毫無意義的、不能存在的。

孔子認為,「仁」就是做人的道理(「仁者人也」,《禮記.中庸篇》),就是「愛人」(《論語.顏淵》: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孔子說:「愛別人。」,又問智。孔子說:「瞭解別人。」;),這個「愛人」有很高的內涵,如果確立了社會權力是公共權力,確立「三權分立」的「憲政」以後,那麼,這個「仁」和「愛人」就能成為「博愛」了

孔子是非常強調「仁」的,也就是德治(王道:「禮」治),認為能行德治的人才能受天命為天子,另一方面,從後人董仲舒將「陰陽五行學」做框架的論述:認為任何事物都具有陰、陽,正、反,上、下,左、右……的對立面,陽性尊、陰性卑的繼續論述,可以回過頭來理解,孔子所認為的「天尊地卑」的概念,並不是現代一般的「官」、「民」等級、貧富差別的概念,要表達的意義很廣泛,是一個對世界認識的哲學概念,其主要意義是說明世界的性質、本質和規律,同時,又表達對事物性質和相互關係的闡述,以論證「禮」制在人的行為上的規範,用來說明「仁」、「德」之「尊」(老子《道德經》52章作『道之尊、德之貴』,也可做此推理)。

孔子關於「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篇》)的論述,說明其關於「禮」制及「仁」、「德」之「道」的觀點是,「大道」在於「德」,「和諧」在於「禮」,是社會的「本質」,從下面關於「仁」、「德」的論述也可看出其德治思想,後世被闡發和利用的「經學」,與其原思想有區別。

孔子關於「仁」的內涵其一是「愛人」,其二是「修身」,崇尚和完美道德;孔子說:發財和做官,這是人人所慾望的,但如果不用正當的方法去得到它,君子不會接受;貧窮和卑賤,這是人人所極不願的,但如不用正當的方法來解決它,君子不會逃避。君子如果拋棄了仁,又怎麼能成就聲名呢?君子不會有那怕一頓飯的時間離開仁,即使在倉促匆忙之時也必定與仁同在,即使在顛沛流離之時也必定與仁同在(《論語.裡仁》「富與貴是人之所慾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孔子說:「君子謀道不謀食」,「君子憂道不憂貧」(《論語.衛靈公》),孔子說:有仁德的人凡事先付出勞苦,然後獲得成功,這可以說是仁德了(《論語.雍也》:(樊遲)問仁,(子)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孔子說:吃粗飯,喝白水,彎著胳膊當枕頭,生活樂趣也在其中,行不義之事而得來的富貴,在我看來好比天上的浮雲(《論語.述而》:子曰:「飯疏食欽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有德的人不會孤單,必定會有習性相近的人去親近他(《論語.裡仁》:子曰:「德不孤,必有鄰。」),這些傳統美德,在「黨文化」下已被摧殘貽害。

孔子說,「君子懷德」(《論語.裡仁》)君子本於道德,君子安居以仁德為美(《論語.裡仁》:「里仁為美」),君子明白的是義,小人明白的是利(《論語.裡仁》: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安祥而不傲慢,小人傲慢而不安祥。(《論語.子路》: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君子處事和諧(通過發表不同見解來與人交流,以達到統一)卻不苟同,小人只是苟同,卻處事不和諧(不肯發表自己的意見)(《論語.子路》: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倡導:遵循道為志向,以德為根據,以仁為依托,以六藝為學習的範圍(《論語.述而》: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孔子說,君子以說得到而做不到為恥。(《論語.憲問》: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論語.衛靈公》),國家政治清明,可以出去做官領俸祿。國家政治黑暗,也去做官領俸祿,這就是恥辱(《論語.憲問》:憲問恥。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國家政治黑暗,富貴是一種恥辱(《論語.泰伯》,「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這些思想恰恰揭露和諷刺了當前中國的社會現實。

孔子說,「志士仁人,不因貪生怕死而損害仁德,卻勇於獻身以成就仁德。」(《論語.衛靈公》: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國家政治清明時,像箭一樣剛直,國家政治黑暗時,也像箭一樣剛直,國家政治清明時,則可出來做官,國家政治黑暗時,則捲起行李離開(《論語.衛靈公》:「子曰:……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這些論述正反映了當前中國社會的不同善惡選擇狀況。

孔子關注現實的社會人生,以人事為本;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說:盡心盡力使人民有愛心或同情心(愛或同情心的等次稱為義),敬侍鬼神而遠離之,可以說是明智了(《論語.雍也》: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孔子不談神怪,「敬鬼神而遠之」,「鬼神不可知論」的思想,體現出他的人本思想,使宗教不能完全進入和取代儒學(也就是歷史實際形成的「中國傳統文化」),而又使儒學可以和各種宗教並存兼容;因為「宗教得以興盛的必要條件,首先是對鬼神(一神或多神)有絕對信仰,而儒學對鬼神則是不置可否,敬而遠之」(範文瀾著《中國通史》第二冊p811),這個觀點講到了實際的思想基礎,這是歷史上宗教不能(也不必要)成為國教的思想原因,但另一方面的決定原因是儒學已完全符合統治的需要,被確立為「官學」。

從以上孔子的這些部份思想言論,一方面可以看出儒家思想的博大精深,另一方面是一個相互體系;這裡的這些言論可以說明了「仁」、「德」對「禮」制的相互配合,以及構成「和諧」的原因及平衡作用,並從中反映出至高無上的道德人文思想。

孔子這些思想中的「仁」、「德」理念,對「禮治」下的「和諧」起到重要的平衡作用。

所以,中國的傳統文化又是「天人合一」、「人文精神」的和諧統一,但是,這種和諧是在「君權神授」的君主制下,以「上尊下卑」的「等級(身份關係)」為基礎的,也就是「等級」確定下的「仁」、「德」,在社會的各方都遵守等級「禮」制的條件下,社會處在靜止的平衡統一狀態之中,這又是整體的「人」與「自然」的「和諧」,而不是個體的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中國君主制社會的特定狀態;中國歷史的實際過程中,戰亂也長期存在,說明在這種君主制下,「和諧」狀態與「不和諧」狀態都存在,這既符合儒家的「陰陽論」,也符合「對立統一的辯證法」。

如果違背了「禮」,就是違背了「道」,「天下無道」則社稷喪失,人民流離死亡幾乎沒有選擇,而「禮」制的毀壞,則是天子自己造成的,是天子失去「仁」、「德」(《資治通鑒》卷第一)幽、厲失德,周道日衰,綱紀散壞……。禮之大體,甚喪七八矣。……壞禮,乃天子自壞之也。……,社稷無不泯絕,生民之害糜滅幾盡,豈不哀哉!),社會失去了平衡統一,所以,如何治理國家,「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資治通鑒》卷第一)」,必須「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即天子要約束自己,使言行都符合禮的要求。

孟子認為:「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孟子.離婁章句上》),孔子認為:民眾需要仁,比需要水火還急迫;我看見有人踏進水火中而死的,卻從沒有看見實行仁德而死的。面對仁,即使老師也不必謙讓(《論語.衛靈公》,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子曰:「當仁不讓於師。」):「仁」、「德」決定了「禮」制的穩固,關鍵又決定於統治者。

「禮」是「道」,「天下無道」也是無「禮」:「道」是社會(屬性、性質、關係)的本質,由此釋義出,「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董仲舒,《春秋繁露》)」,禮就是天命確定的,要遵守禮、固守名分,克制私慾,精神和道德不變,天子奉天之命不變,天命不可違,禮也不能變;發生戰亂,就是統治者失去大德、失去仁厚,綱紀散失毀壞,居下位的侵凌駕居上位的,居上位的人權力衰落,「禮」制大體己喪失,所以講究「仁」、「德」,堅持「禮」制,強調「一統」集權;統治者講究「仁」,以「仁」得天下,老百姓講究「德」,以「德」遵守禮制;老百姓需要統治者「仁」、「德」,把幸福安定寄托於「明君」,實現「仁政德治」的和諧:「禮」和「仁」、「德」就是中國君主制的特點。

「天(自然、事物、萬物)」的「生命(規律)」在其本質(或者說,「天命」就是自然、事物的本質。),沿著其本質(規律、性質)的發展就叫道(「禮」就是「道」),修身遵循道就是教化(《論語.衛靈公》:子曰:有教無類),道,不可片刻離開,可離開那就不是道了(《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這是孔子關於「天命」的重要思想。

一般而言,所謂「和諧」,是指不同的事物互相「配合」達到平衡的統一,又謂之不同的事物「配合得適當和勻稱」(《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如果事物本身就是平等的,那麼是自然的和諧,「平等」就是無需再明言的「和諧」;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認為,和諧就是事物本質反映達到的「中和(又可謂『齊』)」狀態:天地各居自己的位置,萬物盎然,一片美好(《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個重要結果:儒家的「中和」思想是說明,「中」,是天、地、萬物的本質,「和」,是「天、地、萬物」的統一,「中和」即是事物本質構成的和諧,「和諧」要遵循「道」、符合「道」,符合事物本質規律:「道」又說明「禮」,「禮」又包括「仁」、「德」,是社會比需要水火還急迫的需求,「禮」又反映「天尊地卑」,「尊」是「仁」、「德」之尊,具有「仁」、「德」者(包括自然萬物)為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社會和平安定了,自然呈現出「和諧」狀態。

所以,「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思想的一個完整的相互體系。

孔子的儒家思想是說明,能行德治的人才能受天命為天子,其本身並沒有論述「社會的公共權力當然固定屬於誰」,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則區別,而是否行「德治」是受到「仁」、「德」和「禮」制的約束,不具有「仁」、「德」就應「讓位」,這就區別於現代「國家黑社會」專制不受制約地長期霸佔,當然的「執政」。

如果用現代政治學的話語來推理,孔子認為,「政治權力」屬於「仁」、「德」。

所以,孔子的「和諧」思想,意指本質事物的「達道」“中和」的統一狀態,而中國君主制下實際形成的「和諧」狀態,僅僅只是事物配合的平衡統一而已(即「君權神授」並不是人類社會「政治權力」起源的本質),並不確定是事物的本質(天命)的反映,所以只是特定性的、短暫的,往復循環的;孔子沒有看到人的「本性」〔1〕問題,僅以「仁」、「德」來看待政治權力,沒有看到政治權力的「起源」和其具有的「公共權力」屬性(契約屬性)這個本質問題,使他的思想成為「仁學」、「道德學」,而不是「政治學」。

正是由於儒學,具有「天人合一」的思想,符合皇權來自「天命」,和「君上臣下」的權威;又「敬鬼神」“不置可否」,符合皇權的「自主獨立」;又具有「仁」、「德」的規範,及對民眾的約束教化作用,自然受到歷代君王的青睞「獨尊」,成為影響中國的「傳統文化」,實際上已經被後人闡發得違背其原義,為歷代君王所利用;如果說孔孟之道「維護了統治者」,不如說統治者利用了孔孟之道,漢武帝「獨尊儒術」,也就是利用了孔孟之道的開始,當「經學」成為「官學」,也就成了教條和桎梏;從「天尊地卑」很容易釋義出「君尊民卑」的「教條」,而不具「仁」、「德」者,正是孔孟所貶的「小人」,「君尊民卑」顯然非孔孟思想。

社會的「和諧」不需要通過專門「提倡」、「促進」、「構建」來「建立」,在一定的「基礎」上,它是自然形成的,是社會不同的事物互相配合得當的自然顯現;在君主制社會裏,「禮」的「解釋權」歸君王所有,「天尊地卑」就是「君尊民卑」,不得理解為「仁、德之尊(因此,不乏冒殺身之禍,上諫君王施政『仁』、『德』的士大夫和君子)」,所以,只有當君王自己做到「仁」、「德」以後,那麼社會自然「和諧」,因為「禮」制早已為「和諧」提供了「平台」,「天人合一」的理念奠定了思想,「神授」付給了「君權」,「宗教」給予了支持;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那個皇帝提出甚麼建立和諧社會的宣傳,都是皇帝自己做到「仁」、「德」以後,其休養生息的民本措施下自然形成的;孔子說得明白:要做到「仁」全由自己,哪能靠別人呢?(《論語.顏淵》,「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如果由」執政「者提出來建立甚麼」和諧社會「,那麼該社會必定比」貴族政體「(參霍布斯《利維坦》p154)社會還糟糕。

這樣,我們可以推出以下相對的定義:

甚麼是「和諧」?

動物世界、自然世界的自然狀態是和諧;遵循人與自然固定的、靜止的「天人合一」關係,人與人的「禮」制「等級」劃定之後,和平相處是和諧。

甚麼是「以人為本」?

在人的「等級」存在的狀態下,和諧的辯證法。

「以人為本」是「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參老子《道德經》第一章)」的推理,同樣是「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禮記.緇衣篇》)的推理,是「敬鬼神而遠之」(孔子,《論語.雍也》)的,反對「以神為本」的儒學道德人本立場,說明在眾多事物中,選擇「人為大」,還是「國以農為本(公元 745年,襄陽〔今襄樊〕處士王士元編《亢倉子.農道篇》)」的推理;顯然,「以人為本」區別於保障「人權」,與「人人生而平等」是不同的概念。

所以,「和諧」和「以人為本」都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人權」“等級」,即「身份」、「本位」的基礎上,是「等級」的人與人之間的,互相「配合」、「陪襯」的平衡統一狀態,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禮」制的一大特點,成為世界「多元文化」中的一種「文化遺產」。

歸納其社會結構特點是:「政治權力」是「神授」的,是「奉天承運」、「替天行道」,屬於「仁」、「德」;以「天人合一」的思想為思想,以「禮」制為基礎,以「仁」、「德」為平衡,以善、惡為評判,以「宗教」為輔助,以自然經濟(農業市場經濟)為支撐;形成中國君主制下的特定靜態「和諧」(不包括戰亂時期),這種結構是「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的「配合」得適當和勻稱,是一個固定完整的組織結構系統,缺「仁」、「德」就會「失去太平」,所以才具「和諧」;其社會的和諧狀態如果要做一個形象的比喻,那麼,《西遊記》裡的社會情況就是這樣;而這一切,共產黨專制社會都不具備。@

(未完待續)

【附註】

(1)參作者《論政治與政治權力》、《論政治與經濟》二文。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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