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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保局外包改2年 派遣有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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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8日电)多数派遣工作薪资待遇低、1年1聘,许多派遣工工作多年没有特休假。为改善派遣劳工待遇,劳保局今年起将委外人员契约改为2年,受雇派遣劳工至少可休7天特休假。

政府部门使用大量派遣劳工,且采购标案常以1年1期编列预算,不少派遣公司常低价抢标,再压低员工薪水,以致派遣工虽然年年都做一样的事情,却年年换老板,年年被聘、被试用,且待遇可能更差。

劳保局总经理陈益民在上任前曾待过劳委会劳动条件处及职业训练局,为改善派遣劳工工作条件,去年9月上任以来就要求所属研究修改外包业务契约,由1年1期改为2年1期,今年以来委外的劳务外包标案,都已改为2年1期。

陈益民表示,将劳务外包标案改为2年1期,是希望劳保局的派遣工可以工作满1年后,至少可以休劳基法规定1年7天的有薪特休假。

除了改标案期限外,今年劳保局各办事处以委外方式进用的劳保咨询服务人力约110人,明订得标厂商给薪不得低于新台币2万6000元,派遣劳工薪资获得确保。

陈益民指出,派遣工要对劳工提出的各项问题提供适宜的答案,必须要经过至少半年的训练及熟悉相关法令规定,工作非常辛苦,提供适当的薪水才能确保训练好的人力不流失,属必要支出。

陈益民表示,劳保局对各项劳务委外标案,今后都会维持2年1期方式办理,且会视各项工作难易程度,在标案条件中明订薪资下限,盼逐步改善派遣劳工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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