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法禁定期租约 度假屋房东不受限

省租务新法豁免度假屋

人气: 19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18年06月13日讯】(记者余天白温哥华综合报导)省住房租务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上月修订生效,严格限制省内房东在定期租约中要求房客到期搬离。但省住房厅近日向媒体透露,度假屋屋主在特定情况下可豁免于该条款。

今年5月17日生效的租务法修订案禁止房东在定期租约中写入要求房客到期搬离的条款,除非房东或房东家人有意在租约到期后长期入住其中。但省住房厅在近日与媒体的通信中透露,新法对夏季度假别墅、滑雪地公寓等季节性度假屋可放松“长期入住”的规定。

“房东如果真心计划在定期租约到期后占用房屋,可以使用要求租客到期搬离的条款,即使房东只会在夏季的几个月中住在房子里。”省住房厅在对Business In Vancouver的邮件中表示。

定期租约漏洞

卑诗省长租房可分为按月出租(month-to-month tenancy)和定期出租(fixed-term tenancy)两大种类。按月出租即租赁状态每月自动延续、直至租客或房东通知对方结束租赁为止。定期出租即租客与房东签署具有起始与终止日期的定期租约,其中可写明房客在租约到期后需搬离,除非与房东签订全新租约;若定期租约不写明到期处置方案,则在到期后自动变为按月出租。

卑诗省住房租务法修订前,要求房东在按月出租期间每年最高上调租金2%,另加通胀速率。许多房东为逃避加租限制,有意与房客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其中写入房客需在租约到期时或签订新租约、或搬离的条款,从而得以在新租约中任意上调租金水平。而房客在租约到期后往往为了免于被扫地出门而忍痛签署租金大涨的新租约。

为保护租客利益,省府去年10月推出租务法修订案,严格限制房东在定期租约中要求房客到期搬离,并要求对同一租客的新租约租金上涨水平不可超过省府规定的年度上限,填补了这一租务法漏洞。 ◇

责任编辑:李道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