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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介绍:德国麻疹

台湾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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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疾病
(一)疾病确认
感染德国麻疹临床上病人会有轻微的症状,如轻度发烧、疲倦、鼻咽炎、耳后淋巴结明显肿大,并伴随全身性不规则丘疹(与麻疹或猩红热发疹相似),疹子约维持3天。感染德国麻疹病毒者约有一半(约25%~50%受感染者)并无明显的发疹,有部分受感染的人会关节痛或发生关节炎,尤其是成年女性。

(二)致病因子
德国麻疹病毒(Rubella virus)。

(三)发生情形
德国麻疹的发生为世界性,好发于春季或冬季。其大流行通常为每10~15年一次。台湾于1958年至1959年,1968年及1977年间曾发生三次大流行,兹后德国麻疹在台湾变成地方性(endemic)传染病。台湾于2003、2004、2005、2006、2007年分别通报53、48、43、54及114例病例(共312例),确定病例分别有2、4、7、6及54例(共73例,其中0例死亡)。

(四)传染窝
人。

(五)传染方式
可由接触到感染病人的鼻咽分泌物而传染(如经由飞沫或与病人直接接触)。在拥挤的环境(如军营)中,所有易感受宿主皆可能受到威胁。

(六)潜伏期
平均约14~17天,范围14~21天。

(七)可传染期
德国麻疹病人为发疹前1周至发疹后至少4天。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
自然感染或接种疫苗均可产生永久性的免疫。有免疫的母亲生下的婴儿,大约6~9个月内有母亲抗体保护。

(九)病例定义
1、急性全身出现斑丘疹,及
2、耳温或肛温≧37.2℃,及
3、关节炎、急性颈部或头部淋巴腺肿大、或结膜炎等症状之一者。

预防保健
德国麻疹防治之目的,主要在预防孕妇在怀孕期间受到感染,而产下具先天性缺陷之后代。
1、卫生教育
(1)针对社会大众宣导德国麻疹与先天性德国麻疹之传染方式,以及婴幼期或妇女早期婚前接种疫苗之重要性。
(2)卫生工作人员应鼓励易感性宿主接种疫苗,特别是青少年与年轻成人。
(3)应特别注意非本地出生者之免疫状况(例如:外籍及大陆配偶、外籍劳工等)。

2、预防接种
(1) 德国麻疹疫苗为活性减毒疫苗,将近98%~99%的易感性宿主可经由预防接种产生明显的抗体反应。
(2) 常规预防接种时程:出生满12-15个月及国小一年级各接种一剂麻疹、腮腺炎、德国麻疹混合疫苗(MMR)。

治疗照护
一般无特殊治疗,以支持疗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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