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下旬,我正在單位上班,領導突然找我,說派出所來人了,要和我談話,叮囑我千萬小心,別吃虧。
99年7.20以後那段時間,縣6.10人員及縣公安局政保科和所在街道派出所警察幾乎每個星期都到單位來“逛一圈”,目的是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或寫保證不上訪。上訪是公民的基本權力,也是憲法規定許可的,老百姓有冤屈,無處投訴,當然要上訪。這也是對國家領導的信任。不讓上訪,這算什麼規定?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於國於民都是一件好事,不知道哪根筋不對了,我就是想不通,所以他們來找我談話,我都不理。
99年11月上旬,派出所又來找我談話,因我不妥協,當即被抓走關押了一個星期。自去年6月份以來,縣6.10人員和派出所就沒再來過。這次又找上門來,不知什麼來意?我想迫害這麼長時間了,這些當警察的,只要善心還在,也應該認識到了法輪功學員是什麼樣的人,好壞應該能分清了。以往一聽說警察找我,心裡立刻產生一種難以抑制的反感,談話中就會不自覺地流露出激憤情緒來。這次我非但沒有產生反感,相反卻覺得這些警察可伶,他們無知地被利用著,幹著對不起自己良知和家人前程的壞事。我覺得應該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道理,讓他們將來不要為自己今天所做的事而感到後悔,那損失是永遠都無法彌補的!
談話安排在圖書室。找我談話的是個小伙子,不認識,他自我介紹說,他是新分來的,所裡讓他負責法輪功的事,今天找我的目的是見見面,了解一下情況。我說行,咱們就好好談談吧!他問我還煉不煉。我告訴他,修煉前我嗜酒如命,都喝的酒精中毒了,一頓不喝都難受得不行。由於飲酒過度,身體染上各種病:高血壓、動脈硬化、肝炎,同時患有痔瘡、腳氣等病。那時名利心很重,爭名奪利,和領導關係弄得很緊張。真是身心交瘁,整個人快要廢了。自從修煉法輪功後,酒自然戒掉了,百病皆無,身體壯得年輕人都比不上。更重要的是,自己心性提高了,看淡了名利,與人為善,助人為樂,單位裡上上下下都說我變了,98年還被評為市級先進工作者。你說,這麼好的功法,我能不煉嗎?
面前的小警察沉默了一會兒說:“佛教也叫人行善,你信佛教不行嗎?”我告訴他,現在是末法時期,佛教的法已經不管用了。本縣寺廟裡有的僧人打架、嫖娼,這還算修煉人嗎?他們是專業修煉,都修不了,我在家修,各種干擾更大,怎麼修?要不是修煉法輪功,從心底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怎麼能變成今天這樣的好人?小警察想了想說:“既然功法好,在家煉就行了,何必進京鬧事呢?”
我跟他講,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學員上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看法,不是鬧事。這本身也是遵紀守法的一種表現。鎮壓這麼長時間了,一切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的基礎上,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案”就疑點多多。汽油和頭髮都是易燃物。但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中放的”自焚”錄像,王進東人都燒黑了,衣褲都燒爛了,可他兩腿間的裝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你說這怎麼解釋?再說說那個被燒傷的小女孩-小思穎,”自焚”錄像中,小思穎的全身是用繃帶密密包紮的,這是違背醫學常識的。若真被嚴重燒傷,又這樣包紮,全身很快會潰爛。小警察不吭聲了。
後來我又講了一些自己知道的關於著名科學家牛頓等皈依上帝的故事,以及自己修煉法輪功後對宇宙的形成、生命的起源的理解和認識。小警察聽了直點頭。臨別分手時,我對他說:“你好好把握吧,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法輪大法是真正的教人修心向善的好功法,不要被眼前的假象迷惑,從而做出對不住自己良心的事,多聽多看多了解,對你是有好處的。”他非常誠心的感謝我對他的忠告,我們握手道別。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心裡默默的升起一句話,不只是對他,而是對所有的同胞:“珍重!”@
【明思網】(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