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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牙根植體通令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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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胡守得╱台北報導〕法國anthogyr人工牙根植體遭非法流用一案,受到台行政院衛生署高度重視,將通令台各縣市衛生局即日起加強查核,並要求醫界切勿使用未經核可的醫療器材,以維護病患安全。

台牙醫公會全聯會昨天針對部分牙醫會員未提高警覺,使用未經台衛生署核准進口的違法牙根植體植牙,認為牙醫在牙材採購方面,確有消費意識不高的疏失,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

公會並針對不肖廠商「軒亮科技」,非法販賣未經核准的牙根植體給各地牙醫使用,致大眾受害,同時予以譴責。至於對已植入這些不法牙根植體的受害民眾,牙醫公會將行文全國牙醫師,告知相關牙醫應各自負起善後責任。

台衛生署要求列查核重點

台衛生署於昨日完成公函,預計在今日以「最速件」發出,正本發給各縣市衛生局,要求列入查核重點,副本給台灣醫院協會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醒軒亮公司進口之anthogyr牙根植體並未通過查驗登記,切勿使用。

台衛生署官員表示,輸入、販賣未經許可之人工牙根,恐觸犯藥事法,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徒刑,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有醫院表示是在不知情下誤用,台衛生署官員表示,在醫院對外公開招標採購醫療器材時,廠商一定得檢附衛生署許可證明,這是醫院採購人員應有的常識,更何況人工牙根是人體植入物,向來就是受到衛生署列管,醫院不可能不知道。

至於軒亮公司被退件理由,經查是送審資料不足,官員表示,既然產品沒有通過查驗登記,衛生署就無從評論其安全性,合法產品相對較有保障。

台衛生署藥政處網站http://203.65.100.151/DO8180.asp,可查到各項藥物與醫療器材的許可證字號與有效日期,許可字號已「過期」者,廠商可能正在辦理展延,若許可證已被註銷,廠商必須向各縣市衛生局驗章,否則仍屬不良醫療器材。

慈濟配合法令決停用

〔記者游繡華╱花蓮報導〕針對法國anthogyr牙根植體的台灣代理商未獲衛生所進口許可一案,花蓮慈濟醫院昨天仍強調採購過程依照衛生署公布的規定進行,認為是代理商送審過程衍生的問題,除靜待衛生署及相關機構調查外,院方也配合法令,停用該項醫材。

慈濟醫院發表聲明表示,院方依衛生署公布的相關規定採購該品項醫材,除檢核相關文件資料,嚴格執行品質管理,也查證該製造廠、該品項醫材同時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與歐盟CE認證上市使用,產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對於慈濟使用未經合法進口的anthogyr牙根植體,花蓮縣衛生局則表示,有關醫療器材業務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署,因此如何處置,須待衛生署來函指示辦理。

台官員敷衍牙醫矇混民眾何辜

記者林金正╱特稿

非法人工牙根植體弊案涉嫌賺取暴利,損害民眾健康。迄今,部份基層衛生官員敷衍了事,牙醫界意圖大事化小,民眾就醫權益無由確保。

侵入性醫療器材輸入使用,須獲得台衛生署許可,是藥事法明文規定,且違反須課予刑責。傳聞業者以醫療零件名義進口,是否涉及逃漏稅負,且產品是否危害健康,應速查明。至於基層官員未能依法行政,輕忽查察非法器材的重責大任,明顯怠忽職守,應該究辦。

台衛生署許可使用的牙根植體至少有十幾種,牙醫不採用合法產品,專業知識不足,讓人汗顏;還可能涉嫌勾串,圖謀暴利。醫學中心規模的大型醫院,採購層層審核,卻買不合法的器材,更不可原諒,有無人謀不臧,更應深究,豈可以「停用」兩字,就想免責?

根據台相關單位調查,使用非法牙根植體,為數五、六千顆,包括數家醫學中心、地區醫院及診所,但是只有一家醫學中心坦承使用,其他名列嫌犯供稱清單的醫療院所,是否想要矇混過關,衛生署應該督促地方衛生單位明察暗訪,讓真相早日大白,揪出沒有醫德的害群之馬,還被冤枉的醫院清白,才是正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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