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對煎藥人員的要求

2007-06-01 07:31 中港台時間|06-01 10:02 更新

自古我國的醫藥學家就發現煎藥人員是湯劑療效的重要環節,不負責任的煎藥人員可能不按醫囑進行操作,影響療效。居心叵測的人甚至乘機下毒。

   元代王好古就提出了對於煎藥人員的要求:「病人服藥,必擇人煎藥。能識煎熬制度,須令親信恭誠至意者煎藥,銚器除油垢、腥穢。必用新淨甜水為上,量水大小,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數。用紗濾去渣,取清汁服之,無不效也。」煎藥人員需要瞭解熟悉煎藥的規程,認真負責,才能實現醫生處方預期的療效。

   明代徐春圃則更進一步強調「煎制藥餌必親信之人」,凡「煎制湯液丸散藥餌之屬,必托親信之人,而隱微不可不慎也。藥餌既以合正,煎制亦須得人。不得其人,則修制不精,雖藥難效。每有煎藥托以婢僕不諳事者,或用烈火速乾,而藥汁不出;或有沸溢真汁,而別加茶湯……如此之流,咸無取效。此特害之細故爾。甚有仇奸嫉妒,暗藏詭計,或誘婢僕加入砒霜,或乘空便自投蠱毒。每見患家醫家未知加察,屢被傷生者不可勝言。及至事壞究之,悔以噬臍無及。故曰:煎制必親信之人。」粗心的奴僕煎藥時用武火快煎,可能未將有效成分煎出;或者燒乾藥鍋,加茶水混入……種種情況很難獲得應有的效果。更有甚者,仇人收買奴僕在湯劑中 加入毒藥,甚至貽害性命。

  今天的家庭煎藥自不必說,是完成製劑的最後一道程式,需要格外小心。而委託醫院或藥房代煎,是患者和醫生同時將信任交給了煎藥人員,煎藥人員擔負著性命攸關的使命,切不可掉以輕心,輕者貽誤病機,重則戕害生命。反之,煎藥人員謹慎負責,就同患者的親人、醫生的助手 一樣,為病人解除痛苦,幫醫生搶救危難,是應當受到社會每一個人敬重的。

文章來源: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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