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維他命超貴 台衛署10天內檢討

2008-04-23 23:29 中港台時間|04-23 10:45 更新

【大紀元4月2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媒體報導,台灣維他命價格比其他國家高出好幾倍,消費者成為冤大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有立委質疑,行政院衛生署規範不明確,有圖利藥商之虞;衛生署對此承諾,10天內邀集專家討論,並在1個月內定出維他命管理規範。

立委侯彩鳳比較台灣與國外販售的維他命「善存」,結果發現台灣善存價格不僅較國外貴2到3倍,成分還少了3種,立委痛批簡直把國人當凱子。

維他命是藥或是食品?

消基會也認為,衛生署將高劑量維他命列為藥品,既然是藥品就應該有療效,但衛生署卻無法說明維他命的療效是什麼?消基會認為,這次台北地院將藥局負責人判決無罪的案例,更突顯衛生署對維他命的管制做法不當,現行法令有修正的必要。

消基會指出,維他命列為食品,早就是世界潮流,台灣卻閉門造車將高劑量維他命列為藥品,並不恰當,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法將維他命列為食品。而對於媒體所質疑因為國內將維他命列為藥品,反造成國內維他命價格高於國外維他命的販售價格,消基會也要求衛生署提出說明。

衛生署藥政處解釋,價格是市場機制,藥政處無從干預,善存系列產品含有多達20種維生素成分,目前是以藥品管理,參考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包含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瑞士等國,都將綜合維生素當作食品管理,因此藥政處與食品衛生處經研議後,初步傾向比照國外,未來將朝不以藥品列管方向討論,將綜合維他命列為食品管理。

綜合維他命可望改列食品

不過,藥政處也強調,像是單方高劑量、具有療效的維生素B群,和脂溶性維生素A、D、E、K,容易蓄積在體內,過量可能會中毒有害健康,還是傾向列為藥品管理,對民眾比較有保障。

另外,衛生署副署長王秀紅承諾,10天內會邀請專家討論,1個月內做出維他命管理相關定論;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10天以內會重新來檢討我們微生物製劑,這些是不是有不符合世界潮流的地方,如果有的話,我們將會最快的時間來檢討、改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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