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標體 : 傳染病介紹:漢生病麻風病

台灣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人氣: 93
【字號】    
   標籤: tags:

認識疾病

一、疾病概述(Disease description):
漢生病診斷至少應具備下列前兩項中的任何一項加上第三項:
1.持續的皮膚病灶上感覺喪失或改變。
2.神經腫大
3.皮膚抹片及組織病理發現Mycobacterium leprae(麻風桿菌)或組織病理有符合漢生病的肉芽腫反應。

二、致病原(Infectious agent):Mycobacterium leprae(麻風桿菌)

三、流行病學(Epidemiology):
(一) 對漢生病免疫性較低或毫無免疫性的人與漢生病患者長期接觸可導致感染漢生病,臺灣目前每年新發生病例約為10例左右。
(二)臺灣病例概況:
臺灣於2005、2006及2007年確定病例分別為9、11及12例(共32例),登記在案人數(包括完治、完管及治療中管理人數)為1096、1079及1051,盛行率(以完治、完管及治療中管理人數,作為計算基礎)為萬分之0.48、0.47及0.46。我國漢生病盛行率已降至世界衛生組織消除漢生病之標準。
2005~2007年確定病例之流行病學分布如下:
1.月份:無明顯月份分布
2.年齡:20-45歲為18例(個案為外勞及外籍配偶)、41-76歲以上為14例(個案為本國籍)
3、地區:以臺北市(6例)、高雄縣(各5例)及台中縣(4例)為多。
4、病例聚集:無
5、其他:無

四、傳染窩(Reservoir):
主要是在人類,如人體之皮膚、末稍神經、鼻粘膜等。

五、傳染方式(Mode of transmission):
目前僅知係長期密切接觸經由上呼吸道及破損皮膚傳染而來,真正傳染方式至今不明。

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最短2.5個月,最長可達40年,通常為2~5年。

七、可傳染期(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
未經治療之患者及復發之患者;使用藥物治療幾天後即失去傳染性。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Susceptibility and resistance):
(一)多數專家都同意成年人有90%具有先天免疫力。
(二)當患者有細胞免疫缺陷時,細菌侵害到這些組織就表現出各種症狀和徵候。
(三)成人不容易傳染,但兒童卻比較容易感染。
(四)接種過卡介苗者可引發交叉細胞免疫反應而產生某種程度之預防效果。
(五)漢生病不遺傳。

九、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漢生病為一種慢性細菌性疾病,其特徵主要是皮膚、末稍神經及上呼吸道粘膜受到感染,
漢生病之臨床形態代表細胞免疫對麻風桿菌回應所反映的範圍。
典型的漢生病主要形態如下:
(一)1953 年馬德里分型

(二)1980 年WHO為了便於推行MDT(Multidrug therapy)建議分為二型,即多菌型(MB)和少菌(PB)型。
1.多菌型(Multibacillary type,MB):在身體的任何一個地方(常規檢查部位或指定部位)經細菌抹片發現有麻風桿菌(為陽性):或皮膚抹片陰性但有明顯皮膚病灶六個(含六個)以上者,為多菌型麻風病患。B和L型
2.少菌型(Paucibacillary type,PB):經診斷為麻風,但身體的任何一個地方經細菌抹片檢查未發現麻風桿菌(為陰性),且有明顯皮膚病灶五個(含五個)以下者,為少菌型麻風病患。I和T型。
3.不易區分、或檢驗結果不詳之患者,比照多菌型漢生病病患辦理相關防治工作。

十、檢體採檢送驗事項(Specimens taking and transportation):
以病理組織切片或皮膚直接採集方式取檢體,採抗酸性染色法,病理切片檢查應注意其所採取的標本必須包括皮膚的各層及皮下脂肪等,另所採取之組織塗抹於玻片上之標本塗點需標示明白,亦須記載每塗點採集部位於檢驗報告單內。

十一、防疫措施(Measures of control):
(一)預防方法:
1、確定病例鼻腔分泌物或污染物應終期消毒。
2、國外研究顯示BCG對接觸者有某種程度預防效果。
(二)病人、接觸者及週遭環境之處理
1、病例通報:
(1) 通報定義:醫師依據臨床症狀包括皮膚斑疹、結節、末梢神經喪失知覺或神經腫大等及病理切片或皮膚抹片檢驗,疑似漢生病個案即進行通報。
(2) 醫療院所進行通報後,請將該院所所採檢之抹片或切片玻片(無採抹片或切片玻片者請附臨床照片)轉交該縣市衛生局送衛生署樂生療養院進行確認,經確認後,採檢玻片或臨床照片歸還原通報醫療院所。
(3)通報時限:
a、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視實際情況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控制措施,並報告該管主管機關。病人情況有異動時,亦同。第三類傳染病應於1 週內完成,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調整之。
b、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條規定,醫師以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發現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因而致死之屍體時,應即報告醫師或依規定報告。
醫療(事)機構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督促所屬醫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2、發現新傳染病源:應加強外勞體檢及進行普檢工作。
3、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漢生病巡迴檢診追蹤調查之對象為病患及其接觸者(二者均須追蹤5年),衛生署樂生療養院訂定辦法,由受檢地區衛生局配合辦理,內容包括:
(1)訪查居家患者,追蹤調查,預防治療及衛生教育宣導。
(2)加強公私立醫療院所之聯繫以便發現新病例。
4、加強防漢生病教育:
(1)基層防漢生病人員應不斷吸收新知,並應接受訓練發揮防漢生病工作之效益。
(2)擴大接受防治教育層面,加強聯繫公私立醫療院所之皮膚科醫師,發現新病患。
5、治療方法:採用多重藥物合併療法(Multidrug therapy,MDT),不可任意停藥。
(1)於少菌型漢生病患(PB型):
A、Dapsone 100mg/每日一次
B、Rifampin 600mg/每月一次
服用法:PB服藥治療至少6個月,追蹤5年。
(2)用於多菌型漢生病病(MB型):
A、Dapsone 100mg/每日一次
B、Clofazimine(B663)50mg/每日一次及300mg/每月一次
C、Rifampin 600mg/每月一次
服用法:MB服藥治療至少1年,追蹤5年。
註:多菌型MDT服用法(每28天為一個月週期):
第1天:一次同時服用Rifampin 600mg、Clofazimine (B663)300mg、Dapsone 100mg
第2-28天:每天一次同時服用Dapsone 100mg、Clofazimine (B663) 50mg。
(3)治療中個案藥物療程完成時,如皮膚菌檢呈陰性但病灶仍未消失或皮膚菌檢仍為陽性
者,可由臨床醫師決定給予適度延長治療。

預防保健
(一)預防方法:
1、確定病例鼻腔分泌物或污染物應終期消毒。
2、國外研究顯示BCG對接觸者有某種程度預防效果。

(二)病人、接觸者及週遭環境之處理
1、病例通報:
(1) 通報定義:醫師依據臨床症狀包括皮膚斑疹、結節、末梢神經喪失知覺或神經腫大等及病理切片或皮膚抹片檢驗,疑似漢生病個案即進行通報。
(2) 醫療院所進行通報後,請將該院所所採檢之抹片或切片玻片(無採抹片或切片玻片者請附臨床照片)轉交該縣市衛生局送衛生署樂生療養院進行確認,經確認後,採檢玻片或臨床照片歸還原通報醫療院所。
(3)通報時限:
a、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視實際情況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控制措施,並報告該管主管機關。病人情況有異動時,亦同。第三類傳染病應於1週內完成,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調整之。
b、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條規定,醫師以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發現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因而致死之屍體時,應即報告醫師或依規定報告。
醫療(事)機構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督促所屬醫事人員依規定辦理。
2、發現新傳染病源:應加強外勞體檢及進行普檢工作。
3、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漢生病巡迴檢診追蹤調查之對象為病患及其接觸者(二者均須追蹤5年),衛生署樂生療養院訂定辦法,由受檢地區衛生局配合辦理,內容包括:
(1)訪查居家患者,追蹤調查,預防治療及衛生教育宣導。
(2)加強公私立醫療院所之聯繫以便發現新病例。
4、加強防漢生病教育:
(1)基層防漢生病人員應不斷吸收新知,並應接受訓練發揮防漢生病工作之效益。
(2)擴大接受防治教育層面,加強聯繫公私立醫療院所之皮膚科醫師,發現新病患。

治療照護

治療方法:採用多重藥物合併療法(Multidrug therapy,MDT)
 (1)於少菌型漢生病患(PB型):
   A、Dapsone每日100mg
   B、Rifampin每月1次600mg
    服用法:PB服藥治療6個月,追蹤5年。
 (2)用於多菌型漢生病病(MB型):
   A、Dapsone每日100mg
   B、Clofazimine(B663)每日50mg及每月1次300mg
   C、Rifampin 每月1次600mg
    服用法:MB服藥治療1年,追蹤5年。
如療程完成後,細菌檢查仍為陽性者,可由醫師決定給予適度延長治療。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