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那幾年(1978-1982)跑申訴,我依然連香煙都不遞上一支,除非辦案人員先遞給我,我才會回敬一支。不少人對我說:「這是求人家辦事呀,你怎麼能這麼不『開竅』呢?」我回答道:「我依法申訴,他們應當依法辦案,公事公辦,不能『開竅』,要吃虧就吃虧吧。」
在我看來平常接觸中相互敬煙是很自然的,而申訴過程中向辦案人員敬煙則屬於行賄,哪怕僅僅是一支香煙,性質卻是同樣嚴重的。我就是這麼一個「茅廁裡的石頭」——又臭又硬。
總而言之,功名利祿本身並不是什麼壞事,關鍵是看你如何對待。我的態度是:得之不驚喜,失之不怨惱,悠悠然淡泊於心。如此「不迎不拒」,就能守持住自己的原則、人格和良知,也就不會把精力浪費在那些無謂的事情上。
以上就是我對財富、權勢與榮耀的看法,以及我在這些問題上所持的態度。
佛法所謂「三毒」是指貪、嗔、癡。貪,即貪求;嗔,即嗔恨;癡,即癡迷。而這三毒之中,最重要的還在於貪。因為,嗔恨正是因為貪求沒有達到所致;癡迷則是因為貪求使人慧眼障蔽、良知淪喪的結果。
由於貪欲的惡性膨脹,人與物(泛指一切物質財富)之間便發生了荒唐的錯位——人從物的主人淪落為物的奴隸。人們為物而生,為物而死,為物而你爭我奪,為物而疲於奔命,為物而傷心落淚,為物而流汗流血,為物而惶惶不可終日……試問,這物不是成為頤指氣使、飛揚跋扈的主子了嗎?而人不是淪為俯首聽命、誠惶誠恐的奴隸了嗎?
貪欲驅趕著人們你爭我奪地追求異彩紛呈的物質享受,結果,外在的物質財富固然愈來愈多,但內在的精神世界則愈來愈空虛,全球的生態環境與社會環境也隨之愈來愈惡劣,幾乎陷入絕境了。這是人生的悲劇,也是人類社會的悲劇。
其實,幸福並不在於身外的功名富貴,而在於內心的愉悅輕安——少一分煩惱,多一分愉悅,也就多一分幸福;煩惱少之又少,時時處處都感到愉悅輕安,才是最大的幸福。
可見,真正的幸福,其實是人們內心平靜、愉悅而舒展的美好感受。既然是內心的感受,理應向心內探求,即探求人格的昇華、人性的完善、人生的暢達。可是,世人卻一個勁地向身外馳求,去追逐那華而不實的功名利祿。如此南轅北轍、捨真逐妄,豈不能離真正的幸福越來越遠嗎?
總括一句話:「貪求愈多,煩惱愈廣;貪求愈執,煩惱愈甚。」如此而已,豈有他哉?一個人只有領悟到貪求的淺薄、虛幻與乏味,才能真正擺脫貪求的染汙與纏縛。
這裡強調一下,若是真正領悟到貪求的淺薄、虛幻與乏味,不僅不會做出任何貪求的舉動,並且連絲毫貪求的念頭都不會產生。反之,如果你在看見別人穿得華麗、吃得高檔、坐著轎車、住著別墅的時候,有一點羡慕之意,你的心已經被牽動了。那樣的話,你還能說真正領悟了貪求的淺薄、虛幻與乏味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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