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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地政士须报交易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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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5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地政士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地政士应于买卖受托案件办竣所有权移转登记后30天内,登录成交案件资讯,违者最重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锾。

不过,不动产交易价格登录后,可能引发侵犯隐私权疑虑,与会立法委员有不同看法,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吴育昇会后受访时表示,全案将朝野协商。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赖士葆表示,目前不动产交易登记,毋须填报交易价格,市场交易资讯不透明,致使不动产国际化脚步受影响,他提案修法,由地政士将受托办竣所有权移转登记案件,向政府机关登录成交案件资讯。

他说,兼顾营业秘密及消费者隐私前提下,开放给消费者及不动产相关产业共享,且申报交易价格,除供整体统计分析,并公开或提供查询,不做其他用途。若未依规定登录资讯者,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应按次连续处罚。

赖士葆表示,隐私权不能无限上纲,房产价格不透明,投机客得以上下其手,内政部做为主管机关,应掌握实价;实价经包装后,以区位分布,公布房地产交易价格,既让交易透明化,又保障民众隐私。

国民党籍立委刘盛良则说,如果公布姓名、地号与地段等资讯,对房产交易公平性没帮助。房地产交易随景气改变,没有一定标准,加上建物使用不同建筑材料,也大幅影响房产价格,房地产交易只要买卖双方谈妥就好,没必要公布实际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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