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9月28日訊】(大紀元英國記者站報導)英國媒體披露,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女商人因為在短期內向自己的銀行帳戶存入大量現金,而引發警方的懷疑,認為她可能涉嫌洗錢,要求沒收這些存款。近日,法庭已經同意了警方的要求。
這宗案件的檢方表示,陳薇(Wei Chen,音譯)在短短33天內向她家所在地的一家Lloyds Bank銀行存入8.5萬鎊現金,有時一次存入4,000鎊,這是在「故意試圖掩蓋」這筆錢。
因「清零」無法回國
陳薇表示,自己通過企業家簽證進入英國,想要在英國發展生意,疫情期間,她把在中國大陸的房產出售了,獲得大約173萬鎊。
她說,她存入銀行的這些錢是一個名叫黃建行(Chien-Hung Huang,音譯)的台灣商人借給她的貸款,她打算用出售大陸房產的一部份資金償還。
陳薇通過翻譯對法庭表示,2021年她想要把賣房子的錢從大陸取回,但是由於大陸實行「清零」政策,她無法回國,所以在她非常需要錢的時候,向黃建行求助。
陳薇還表示,她全家人在英國的開銷很大,他們需要支付一年2.6萬鎊的房租,還要給兩個孩子繳納2.4萬鎊的私立學校學費。
涉嫌私人換匯
調查這宗案件的警官韋迪森(Nicholas Widdison)表示,他知道中共有「非常嚴格的」限制錢流出中國的政策,「為了把錢弄到英國,陳太太迴避了中國的法律」。
他說,警方的調查顯示,陳薇一部份賣房款轉給了一個中國的銀行帳戶,而這個帳戶的主人是黃建行的妻子。
韋迪森說,這就是所謂的「地下銀行服務」,也就是錢不用離開中國,而是轉入另一個中國的帳戶,然後由對方在英國的合夥人提供英鎊。
說不清錢的來源
韋迪森表示,他們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發現,黃建行無法說清這8.5萬鎊現金的來源。他自稱他是八名來自中國的未成年留學生的監護人,他們每人給他支付了8,000鎊的現金。這些錢是這些學生從中國帶過來的。
警方聯繫了黃建行提到的這些留學生所在的學校,確定了六個學生的身份,但是有一名學生學校無法確定黃建行是他(她)的監護人,還有一名學生沒有上學的紀錄。
黃建行說,還有一部份錢(1.8萬鎊)是他出售自己的奔馳車獲得的。但是警方的調查發現,奔馳車是在他把錢轉給陳薇之後存入銀行的。
警方表示,此前有人警告陳薇,黃建行的錢可能是犯罪收入,但是陳薇認為,自己拿這筆錢是「誠實的」。
陳薇表示,她在2018年剛到英國的時候,就認識了黃建行,黃建行到機場給她們全家人接機。2021年4月,他們再次相遇,黃建行聽說她無法回中國取回賣房款,就同意從經濟上幫助她。
黃建行住在倫敦附近的Harrow的一棟有七間臥室的房子裡,自稱在新加坡、台灣、香港和英國都有生意。
律師還表示,香港稅務部門的紀錄顯示,黃建行一年的收入是220萬港幣,相當於22萬鎊。
警方質疑為何不轉帳
警方表示,案件的另一個疑點在於錢似乎不是黃建行借給陳薇的貸款。這是因為陳薇和丈夫在HSBC的聯名帳戶上還有近24萬鎊的存款,足夠他們的開銷,而陳薇存入8.5萬鎊現金的帳戶根本就沒有用來支付他們日常的生活開銷。
警方還詢問陳薇,她向黃建行借錢,為什麼同意得到現金,而不是銀行轉帳。陳薇表示:「在我們的文化裡,我認為現金不會給我帶來這麼多麻煩。當我問了在英國生活很多年的人之後,我才知道我的行為可能導致一些誤解。」
陳薇還對法庭表示,她之所以每次只拿幾千鎊現金去銀行存款,是因為她害怕被搶劫。她說她此前曾經被人暴力打劫。
代表陳薇的律師表示,他們找到的一名專家證人表示,在中國「現金仍然是王道」,人們擁有大筆現金不是很罕見的事情,有時甚至有人存放了幾百萬鎊的現金。
涉嫌掩蓋大筆現金
警方表示,他們申請凍結陳薇帳戶裡的8.5萬鎊現金,因為它涉嫌是犯罪所得,但是他們不認為陳薇是罪犯,沒有起訴她。
警方認為,陳薇應該意識到這些錢可能是犯罪活動的贓款,或者如果她進行合理的詢問,也許就會發現這一點。
警方表示,黃建行無法解釋他給陳薇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他們「推測」這些錢是犯罪所得,因此對Slough的地方法庭提出要求,沒收這些錢。
法庭的法官認同警方的說法,認為黃建行給警方的聲明不可信,而且他謝絕出庭。
法官說:「很明顯,這筆現金的數目很可觀。這樣一大筆錢被存入任何一家銀行,都會引起懷疑。」
法官表示,不相信陳薇所說的關於得到錢和把錢分成多次存入銀行的理由,也不相信她說的有關被搶劫的說法。
法官說,陳薇作為Tier One企業家簽證的獲得者,她應該知道在英國做生意的要求,知道大筆現金會引發關注,所以她才會把錢分成多次存入銀行。
法官因此得出結論,陳薇是在試圖「故意掩蓋這筆現金」,因此批准了警方沒收這筆錢的要求。
關於陳薇的錢是否應該被沒收,存在一些爭議。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警方不能證明這些錢是犯罪所得,就沒法證明陳薇存錢的行為是在洗錢,把錢沒收就顯得有些過分。◇
責任編輯: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