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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信仰 醫生或可拒絕醫治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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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悠遊編譯報導)在美國,醫療工作者有權基於信仰而拒絕或牴觸給予病患醫療照顧的情況。然而每當有這種情況發生,時常會導致與病患間的劇烈摩擦,並引發在宗教自由和病患權利間激烈的討論。

有關於法律和政治上的議題接踵而來。病患往往訴諸法律,控告醫療人員蔑視。而當醫療人員被懲處或解僱後,他們又會指控這是宗教歧視。美國會與至少12個州正在考慮是否要強迫醫療人員提供病患醫療協助,或者相反地,防止他們因宗教信仰被處罰或解僱。

據《華盛頓郵報》7月16日報導,在芝加哥,一位救護車司機拒載一名墮胎的病患;在加州,生殖專家斷然拒絕一名女同性戀做人工授精;在德州,一名藥劑師不願意開事後口服避孕丸給一名強姦受害人。

宗教信仰者,特別是基督教徒,傾向於固守「良知」。而現代醫學上一項項進展不斷挑戰其價值觀-胚胎組織治療、安樂死、RU486墮胎丸、事後避孕丸、生殖診所丟棄數千個胚胎;而現在導源於胎兒干細胞的治療法又起波瀾。

一些麻醉師拒絕協助不孕症患者醫療程序;呼吸治療師有時候會拒絕拔除末期病患的插管;一些醫師也拒絕給予未婚男子威而剛(Viagra)。使用干細胞醫治疾病、醫師是否能協助病人安樂死等問題一直受到爭議。

醫療人員「良知權」(right of conscience)倡議人士認為,在美國,保護人們不必做違反其道德和宗教價值的事攸關重要。病患擁護者等則指出醫療者的悠久傳統即是以病患為第一考量。

生物倫理學智庫的伯靈格(Nancy Berlinger)表示,「何謂醫學上的良知道德權?其限制又是甚麼?對我們而言,這樣的問題變得越來越來難解。」非營利的佩尤宗教和公共生活論壇(Pew Forum for Religion and Public Life)的葛倫(John Green)認為,「不論是良知爭議、安樂死爭議、干細胞爭議以及進化論的爭論,他們的共同點都介於宗教對生命的論點和政府法規間的衝突。」

1973年美國婦女墮胎合法化案(Roe v. Wade)判決後,許多州立法保障醫師和護士不願執行墮胎的權利。1994年,奧勒岡州將醫生協助病患安樂死合法化,不過也讓護理人員有權拒絕參與。

事實上,拒絕醫療的行為事件要比人們知道的多得多,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絕大多數的衝突都會以非正式的形式轉化無形,很多病人甚至都不知情。醫療人員往往會轉手讓他人治療自己不願照顧的病人,也可以離職等方式來規避這些與其道德相違背的醫療行為。

但衝突通常就發生在醫院或者醫療診所不能也不願意與醫療人員妥協,或者醫護人員不願意離職或無法讓他人接手時。為了解決此問題,醫院與美國婦產科學會等醫療團體正在研擬如何避免產生衝突的方針。律師、衛道人士和倡議者正在爭論如何平衡衝突各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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