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定期產檢 降低風險

2008-05-06 09:43 中港台時間|05-05 21:52 更新

【大紀元5月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產前檢查」是所有懷孕媽咪必做的功課,產前檢查的目的是希望利用檢驗方法及特殊儀器,檢測胎兒在母親子宮中的成長發育情形,並及早發現胎兒是否有先天性缺損或異常,且觀察準媽咪在懷孕中的生理變化是否正常,及預防產科併發症如子癇前症、妊娠糖尿病的發生,以確保母子平安。

國泰綜合醫院婦產科賴宗炫醫師表示,媽咪的產前檢查應該愈早愈好,最理想的時間是在月經過後的兩週(大約是懷孕6週)開始。孕婦先接受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兒是否正常,並且排除掉多胞胎、連體嬰、子宮外孕、萎縮性胚囊等的可能性,讓醫師精準的算出正確的預產期,以及日後媽咪產檢的時間表。

產前檢查的項目包括有:「一般項目」及「特殊檢查項目」兩種。

所謂的一般項目,包括有孕婦的血壓測量、體重測量、尿液的蛋白質及糖份的定性檢測,以及子宮底高度、腹圍的大小測量。在胎兒方面,則有胎心音、胎位、胎兒活動性等檢查。這些一般檢查項目,是每次媽咪前往醫院產檢時必做的常規性檢查。

特殊項目檢查包括有16~18週的母血篩檢唐氏症、以及羊膜穿刺檢查;再者就是懷孕24~28週的妊娠糖尿病篩檢;懷孕32週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B型肝炎E抗原檢查、梅毒血清檢驗等,在下面的圖文中我們將會再詳細介紹其內容與作用。

在產檢的同時,媽咪也要提供醫師有關自身的婦產科病史及內科疾病史,最好能正確且完整的詳述,以供懷孕期產前檢查之參考。

若是35歲以上才懷孕的高齡產婦體力相較於20多歲的婦女還要弱,因此許多潛在的慢性內科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罹患的機率較高,發生在母親與胎兒的併發症機會也較高,屬於高危險妊娠群。因此,產檢的重要性遠勝於其它一般年齡的懷孕婦女。

賴宗炫醫師說,如果不是屬於特殊情形者,在妊娠28週以前,都應該每個月產檢一次,28~36週之間則是每兩星期產檢一次,36週以後每星期皆要產檢,一直持續到媽咪順利生產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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