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歷險記(55)

Huckleberry Finn
馬克.吐溫 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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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近還有另一族貴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遜的。跟格倫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樣格調高,系出名門,又有錢,又氣派。歇佛遜家和格倫基福特家使用同一個輪船碼頭,離我們這座大屋兩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時候和大夥兒上那兒去,在那裡見到過不少歇佛遜家的人,一個個騎著駿馬。

  有一天,勃克和我兩人出了門,到林子裡打獵。我們聽到了朝我們走來的馬聲。我們正要穿過大路。勃克說:「快!朝林子裡跳!」

  我們跳進了林子,透過林子裡一簇簇樹葉叢朝外張望。不一會兒,一個挺漂亮的小伙子騎著馬沿大道飛奔而來。他騎在馬上,態度從容,神態像個軍人。他把槍平放在鞍□上。這人我過去見到過的,他是哈尼.歇佛遜。但聽得一聲槍響,勃克發的子彈從我耳邊擦過,哈尼頭上戴的帽子滾落在地。他握緊了槍,逕直朝我們藏身的地方衝過來。不過我們可沒有耽擱。我們在林子裡奔了起來。林子長得不密,所以我曾幾次回頭察看,為了好躲掉子彈。我看到哈尼兩次瞄準了勃克。後來他從來處往回轉——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過我沒有能看到。我們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紳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鐘,——據我判斷,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隨後,臉色平和下來,語氣柔和地說:「我不喜歡躲在矮樹叢裡打槍那種打法。我的孩子,為什麼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遜家才不幹呢。他們就喜歡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講述事情的前後經過時,頭部挺挺的,活像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張開,兩隻眼睛忽閃忽閃的。兩個兄弟顯得挺陰沉,可全都沒有說話。蘇菲亞小姐呢,一時間臉色發白。不過,當她知道那個男子沒有受傷,臉色就回過來了。

  等到我把勃克帶到樹底下玉米倉房的旁邊,光只是我們兩人時,我說:「你真的想殺死他麼,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幹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啊?」

  「他麼?他從沒有害過我啊。」

  「既然這麼說,那你又為了什麼要殺死他呢?」

  「啊,沒有什麼啊,——就只是為了打冤家嘛。」

  「什麼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兒長大的?你不知道什麼叫打冤家?」

  「從沒有聽說過啊——說給我聽聽。」

  「啊,」勃克說,「打冤家是這麼一回事: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吵了架,把他殺了。另一個人的弟兄便殺了他。接下來,其他弟兄們,這是指雙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來,堂兄弟表兄弟,參加了進來——到後來,一個個都給殺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這是進行得緩慢的過程,得花很長的時間。」

  「這裡的打冤家有很長的時間了麼?」

  「嗯,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開始的。或者說,大致是這麼久以前吧。為了什麼事發生了什麼糾葛吧。然後是上法庭求得解決。判決對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鬥,把勝訴的一方給槍殺了——他當然會這麼幹。換了任何哪一位,都會這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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