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特別用途的香火籃

李吉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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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常聽母親說:「查某囡仔是外頭家神矣!」長大後才知道,原來早期認為女子最大的貢獻是做母親,生養子女,繁衍一族,所以,女孩無論生死都要有個歸宿(即夫家)。當時的社會,不容許家中有不婚女子(俗稱:老姑婆),因此,女子再怎麼不情願都得出嫁,不然只好出家當尼姑了。

若女子未出嫁前夭折,做母親的便會時時刻刻掛心著婚配之事。尤其,自女兒近適婚年齡起,若日常生活稍不順遂、身體欠安或逢年過節時,總會特別惦記著:女兒未婚,靈魂回來吵著要出嫁。」因此,便會央三託四的尋找有緣人或須要冥婚的男子。

是以未出閣的女子夭折後,靈位不可安置於共桌上,更不可列入祖先牌位內,而是於廳堂屏後牆角,釘支釘子,掛上一只「香火籃」,然後將靈位安置其中。爾後於初一、十五或民俗節日,由平輩或晚輩點香祭拜;若無手足或晚輩,只好由母親燃一支清香插上,不似祖先般受禮遇。

直到尋得冥婚對象,提親、定親、完婚等禮儀一切依習俗辦理;聘禮和嫁妝等亦半點不少。然後請法師作法完成冥婚儀式,待靈位合祀於夫家祖先牌位,香火籃再由法師作法焚化。

本件香火籃上面佈滿長期使用的痕跡,能遺留下來,十分令人費解。

註:女子終身未出閣而兄弟姊妹皆成家,甚至做了祖父母,該女子則晉升到姑婆的輩分,因此人稱「老姑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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