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

詐騙枉法升官 惶懼遭報慘死

辛棄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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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有個縣令,在寶山縣任職時,有一位過往的客商前來報案,說他被人搶了財物,事情就發生在江邊的一個碼頭。

縣令接到案子,就親自到那裡去調查。他發現從這裡走水路可以直通縣城,但是乘船的客商卻總要在這裡卸貨,再僱用腳夫,從陸路把貨物運往縣城。縣令心想:這其中必有蹊蹺,就向那裡的人詢問原因,但被問的人,都支支吾吾,不敢說出真相。

正好有一位當地駐軍的把總(職官名)前來晉見,縣令問他,為什麼客商到了這裡,卻不走水路而改走陸路?

把總說:「從這裡乘船,原是可以直通縣城的。現在客商到了這裡,就要卸下貨物,而從陸路運貨,都是因為碼頭附近的百姓太窮,他們全靠挑擔的收入來維持生計;因此,商船到了這裡,就叫他們卸貨。」

縣令又問起有人搶劫客商財物的事,把總說:「這事小人不敢說,除非老爺寬恕小人之罪,小人才敢開口。」

縣令說:「本朝的律令,不是有自首就能免罪的條款嗎?你向我報告實情,就可算作自首,你還顧慮什麼呢?」把總聽了縣令的話,這才戰戰兢兢地說道:「那些搶劫財物的人,都是把持一方的惡棍,小人的兒子,也是其中的一個惡棍。上個月,有一位客商經過這裡,見水路可通縣城,不肯靠岸卸貨,因此發生爭吵,被這幫惡棍毒打一頓,還被搶走了財物。這事確實是有的。」

按照乾隆三十年朝廷頒布的新例,凡朝廷命官拿獲強盜者,一律破格​​升遷。這個縣令根據把總所講的情況,便抓獲了有關人犯,在給這宗搶劫案定罪時,縣令一心想著升官,竟具文向上司呈報,說自己拿獲了強盜,又說把總知情不報,按照窩藏盜匪有罪的條例處決。一起被殺頭的,共有六人,都懸竿示眾。而縣令因為獲盜有功,被破格升為安慶知府,六年後,又升職做了道台。

不久,這位道台(即以前的縣令)出巡沿海,來到寶山縣當年發生搶劫案的碼頭。只見那裡依然豎著六根竿子,上面掛著六具骷髏,就問隨從的官吏:「前面那竿子頭上,一顆顆掛的是什麼東西?」隨從的官吏連忙答道:「這是大人您當年砍下的六個強盜的人頭呵,大人因此而升遷,難道您忘啦?」

道台一聽,立即毛骨悚然,十分驚惶,怒罵道:「該死的奴才!誰教你把我帶到這地方來的?快回府!回府!」說著就又氣又惱地回到了衙門。

道台剛踏進衙門的後宅,就一​​眼瞥見以前的那位被自己騙殺的把總,坐在他的​​內室裡。於是大罵守門人:「混帳!這裡是官衙的內室,你竟敢讓這個把總擅自進來,真是該死!」

道台的罵聲剛落,突然間,他就大叫背上疼痛!家人朝他背上一瞧,只見長了一個大膿瘡,周圍有六個膿頭,好像都在圍著膿瘡啃咬。道台的家人,知道這是不祥之兆,連忙燒紙錢,磕頭祈禱,又請來高僧,誦經懺悔,但都無濟於事。

那道台從此一病不起,日夜疼痛,叫苦不止,在悲慘惶恐中死去。@*#

(事據清代袁枚《子不語》)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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